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2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关于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学院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领导小组,由学院书记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
二、复查对象
2021级全体新生及往年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和因患病等原因未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学生。
三、复查程序
10月11日至10月12日,网络信息中心及各学院运用“人脸识别”技术做好并完成录取电子档案照片、身份证照片和新生本人信息比对工作。并将对比材料形成电子档案,一人一档,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11月5日前,招生与就业处、各学院负责将省级招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新生电子档案照片张贴规定》(见附件3)进行张贴公示:招生与就业处负责在教学楼和生活区内张贴公示;学院负责将新生电子档案照片以宿舍为单位加盖公章后张贴至相应宿舍内。
11月8日前,各学院完成新生档案、身份证、准考证等信息核对和现场对照复查工作。档案信息核对主要包括新生入学登记表信息与考生纸制档案中的照片、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信息进行对照检查。
11月8日前,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完成学生体检工作,并将体检结果转交教务处(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
11月10日前,教务处、国际教育学院完成普通本科、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文化课测试;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录取新生、自主招生及面向贫困地区和农村学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复核。教务处完成专升本新生前置学历资格复核工作。
11月10日前,研究生处完成研究生新生前置学历资格复核工作。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完成研究生文化课测试等入学资格复查等各项工作。
11月13日前,由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存在异议的新生复核。
11月15日前,由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复核后仍然存在疑点的新生进行最终审查。
四、工作要求
1.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新乡医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方案》(校字〔2021〕26号)《新乡医学院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实施办法》(校字〔2021〕27号)《新乡医学院学籍学历管理规定(修订)》(校字〔2021〕28号)要求,建立审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三级审签”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
2.各有关单位向学生公开举报电话等信息,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学生,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学校举报电话:0373-3029004(学生处),0373-3029443(纪委),举报邮箱:xsc@xxmu.edu.cn。
3.各学院根据学生课程安排和复查材料准备等情况,将本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含新生复查工作小组名单,现场对照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复查工作人员等)于11月2日下午18:00前报送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校区学生处40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xxmu.edu.cn。
4.各相关单位开展现场对照复查工作要利用多媒体将考生电子档案照片、考生电子档案在屏幕上逐一播放,相关负责人要到现场指导督查,并抽调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正派的同志参加复查。本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学校将指派专人现场督导。
5.各相关单位于11月12日前将本单位新生复查情况经学院复查人员、审核人员和复查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字盖章后报送至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校区学生处403房间,联系人:孙许朋),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xxmu.edu.cn。复查情况包含复查过程、结果及《xx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核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复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同时报送相关学生档案材料。
6.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学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学生等,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7.继续教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