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加强电动车辆标识牌安装和安全文明出行的通知

时间:2022-04-21 来源:保卫处 点击数:

全校各部门: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工作及新乡市要求,新乡市交管部门将加大对“一盔一带”和电动二(三)轮车未悬挂车辆号牌或标识牌的治理力度,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源头治理。经保卫处与交警部门积极协调,交管部门将来校为全校师生现场安装电动车辆标识牌。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动二(三)轮电动车辆标识牌安装

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地点:每天8:30—12:00 14:30—18:00

4月24日(周日)南校区五环广场(上午学生、下午职工)

4月25日(周一)北校区家属区西路

2.注意事项:

(1)本次安装只针对学校职工和学生,不对外部人员安装,安装时请携带工作证或学生证。安装工作采取现场发号,按照发号顺序进行安装,过号重排。

(2)安装前必须进行信息登记。登记程序:关注“畅通新乡”公众号→扫描“信息登记二维码”→进入新乡市电动车标识化管理系统登记相关信息→填写验证码→预约完成。(验证码将于周六23日通过各部门办公室主任微信群和学工群通知,验证码每隔数小时会更换)

(3)电动车所有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至少需提供两个联系方式(所有人及其他家庭成员),购车发票或收据,车辆合格证明。

(4)对无法提供购车发票(收据)、车辆合格证明的,电动车所有人及证明人需共同签署《电动车来源合法承诺书》(车架号一般位于车辆前部车把下方、电机号一般位于车辆后轮上)。证明人除签名外,还需填写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并上传至新乡市电动车标识化管理系统(上传承诺书时请将证明人身份证放于承诺书右下角)。

(5)小电动二轮车,如有脚蹬及“CCC电动自行车”认证标识的合格证,上绿牌;如没有或者丢失,上黄牌。三轮车只对后面带人的老年代步车上牌,带斗带箱拉货的,一律不予上牌。

(6)车辆不能加装任何东西,须恢复成车辆原来样貌。二轮电动车须提前拆除加装的挡风,三轮车须提前拆掉除加装的车棚;车辆尾部上牌位置的原厂广告牌须提前拆掉。

二、安全文明出行,守护平安和谐

1.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全体师生员工要做到守法规知礼让,注意交通,心系安全;开文明车,走文明路,做文明人;“交”往安全,“通”向和谐。

2.坚持“四个必须”。一是所有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者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二是夜间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者必须加穿反光衣;三是骑乘的摩托车、电动车必须符合安全上路行驶标准;四是所有车辆进入单位后必须按指定位置整齐停放。

3.执行“三个一律不准”。一是超载超员机动车一律不准进出工作单位;二是无牌无证机动车一律不准进出工作单位;三是报废车、超标车一律不准进出工作单位。

4.实现“两个零发生”。全市开展交通安全创建活动,实现“酒醉驾交通事故零发生、亡人交通事故零发生”。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强化监督。自2022年5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加大对电动二(三)轮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标识牌的治理力度,届时学校将禁止未安装号牌或标识牌以及不佩戴头盔的相关车辆进入校园。全校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大对所属师生员工及家属的宣传力度,强化监督;务必要按照要求积极安装电动车标识牌,严格遵守“一盔一带”规定及交通规则,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保卫处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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