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7 来源: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点击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举办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有关单位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并把培训情况以书面形式(以学院为单位)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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