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第五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9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22〕613号)要求,为做好我校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和对象

推荐人选应为学校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省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2人(含附属医院),基础医学院和第一附属医院各限推2人,其他单位各限推1人。

根据我省有关政策精神,优先推荐长期扎根或服务于贫困、边远地区(特别是大别山区、伏牛山区、太行山区、黄河滩区)的专家和非公领域的优秀人才。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学校领导,不得申报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优秀专家不再参与选拔。已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选拔推荐条件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要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创新、进取和奉献精神,近五年来业绩突出、成果显著,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在专业技术岗位第一线工作,原则上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统称国家科技奖励);

2.中国专利金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

3.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4.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三名)或2项二等奖(前二名),获部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或2项以上子项目;

6.主持完成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

(二)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业内有重要影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三名)或2项二等奖(前二名),获部委级奖励参照省级奖项执行;

2.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一等奖(前二名)或2项二等奖(前二名);

3.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4.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库或鉴定为优秀;

5.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同时,独立发表的论文被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5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收录。

(三)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在疾病预防控制或治疗疑难、危重病症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中华医学科技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医师奖等卫生行业国家级学术、技术奖励;

2.获白求恩奖章或南丁格尔奖;

3.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4.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二名)或2项三等奖(前二名),获部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5.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重点专科,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带头人;

6.担任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7.经省级卫生部门鉴定,取得重大发现或发明,填补国际、国内、省内空白;

8.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中华系列杂志(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5篇以上论文。

(四)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对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2.获省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二名);

3.完成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前二名);

(五)在本专业领域潜心钻研、勇于创新,掌握前沿或独有技术,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2.主持研发国家级重点新产品;

3.在医药、兽药、农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等行业主持研制的新产品取得准入许可;

4.国家审(鉴)定动植物新品种或2个以上省审(鉴)定植物新品种的主持人;

5.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努力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创作,对保护、传承、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突出贡献;

6.其他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把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作为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统筹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质量

各单位要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严格选拔条件、标准和程序。要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以及先进制造、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领域,进一步突出需求导向和“高精尖缺”导向,突出重点,全面覆盖;要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杜绝“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避免简单将人才称号、学术头衔作为选拔工作的限制性条件,切实将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推荐报告1份。以各推荐单位的名义向学校报送,内容应包含推荐过程、公示情况、人选排名和对申报人师德师风、学术行为审查情况,报告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7份(见附件1),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同时报Word版。

3.《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见附件2),同时报Excel版。

4.佐证材料1份,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PDF电子版,具体包括: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3)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资助经费,需提供经费的证明材料;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复印件,以及相关检索证明材料;

(5)近五年省级以上学术团体任职情况。

(二)报送要求

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备注XX学院-姓名)压缩后,于10月5日下午17:00前发送师资科邮箱,纸质版报送勤政楼216房间。

联系人:李一光 潘翠云 朱超群

联系电话:3029007

电子信箱:shizike@163.com


人事处    

2022年9月29日

新乡医学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09007989号-2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123号

新乡医学院党委宣传部设计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