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禁止学生在校内骑乘燃油摩托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24 来源:后勤保障部 点击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摩托车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禁止学生在校内骑乘燃油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车)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阶段排查教育阶段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春季学期放假。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排查学生拥有摩托车情况,并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深刻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摩托车事故的多发性、危害性。摩托车只允许在规定区域行驶,时速南北西校区:10公里/小时,出入大门:5公里/小时。

第二阶段清理整治阶段

2023年暑假期间放假第一周,请各有关单位督促学生放假后对所拥有摩托车自行处置,禁止在校园内停放。后勤保障部将在假期期间对停放在校园内的摩托车进行集中清理。

第三阶段全面禁止阶段

2023年暑假期间放假第二周开始校内将不允许学生骑乘摩托车通行,各大门将不再允许学生骑乘进入。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统一思想、精心部署,通过组织召开校园交通安全主题班会、深入寝室等形式进行宣传,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和劝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稳步推进禁止学生在校内骑乘燃油摩托车工作。


后勤保障部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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