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24-04-08 来源:本科生学院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毕业生为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学函〔2024〕1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4届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严格按照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取小数点前整数)评选。毕业生总数不足50人的学院可评选一人。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以创业带动就业。已落实去向毕业生优先推荐。

3.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文明学生”“最美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两次以上(含两次)荣誉。

(三)直接推荐

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获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荣誉表彰,可直接推荐,不占用学校2%的指标名额。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学院推荐,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毕业生人选,报教育厅认定。

(一)评选程序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2.学院推荐。各学院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

3.学校审核。学校负责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定推荐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学校出具《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正式文件,将省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报省教育厅。

4.省级认定。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后,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二)报送要求

1.严格控制应届毕业生总人数2%的比例(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前整数),对组织推荐对象要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各学院需报送2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要认真筛选、优中选优,突出材料规范。

事迹材料内容:包含事迹文字材料,主要荣誉证书扫描件,图片(毕业生本人照片3张,画面主题突出、画质清晰,大小不超过10MB),视频素材(受访视频)等用于宣传推介材料,事迹材料应采用第三方人称,突出重点,内容真实,简明扼要,具有较强的触发力和感染力,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经学校评选后向教育厅推荐,后期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予以宣传。

3.报送方法。各学院于4月15日17:00前将纸质《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学院公章)、《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报送至就业指导科(务实楼402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五、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省优秀毕业生予以表彰。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3.优秀应届毕业生如参加各类就业双向选择活动时,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要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周密的评选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2.扩大宣传影响。省级优秀毕业生表彰文件下达后,各学院须在学校官网、公众号、校内醒目位置张榜(图文并茂)宣传,并通过设立专栏、编印宣传画册、专题报告会、班团活动等载体,组织对其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3.抓实优质推介。开展“优生、优企、优岗”专项就业双选会活动,针对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的原则,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指导、精准推送优质岗位、助推我校省优秀毕业生进入优质岗位就业,并通过新闻、访谈进行专题报道。

4.强化责任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党委本科生工作部接受广大毕业生和社会的监督,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

已获得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的学生,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等相关情况的,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学校按规定程序报请撤销其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电话:0373-3831683

举报邮箱:xxyxy@vip.163.com

党委本科生工作部

202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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