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全面建设“清廉新医”的工作部署,着力推动形成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于5月份在全校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参与对象
全校党员干部
二、活动安排
为扎实推进“纪律教育月”活动开展,在全校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深化学习教育成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讲授纪律党课。围绕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校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讲授纪律党课,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实践讲授专题党课或录制专题微党课,共同唱响纪律教育强音,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时间安排:5月23日前
(二)组织专题学习。学校各二级党组织要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列出年度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原文悟原理,把党规党纪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时间安排:5月30日前
(三)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正向引导。校纪委将利用“清风新医”公众号、宣传栏和展板等展示“勤廉榜样”优秀事迹,发挥正面教育的激励引导作用,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各二级党组织可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召开“勤廉榜样”座谈交流会等方式,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把遵规守纪与敢作善为统一起来,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抓发展、干事业。加强反面警示。学校纪委将编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汇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各二级党组织要运用警示教育片、警示录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同时,深刻剖析学校查出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醒和告诫党员、干部以案为戒、警钟长鸣。
时间安排:5月30日前
(四)进行廉政谈话。各二级党组织、职能部门领导班子要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和本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问题查摆与整改,及时堵塞漏洞,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所属人员尤其是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和新发展党员等重点群体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把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纪律作风、廉政关爱提醒作为谈话主要内容,面对面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方向,提醒注意事项,进一步强化其党性修养和党纪意识,使其始终牢记纪律是“紧箍咒”,也是党员干部的“护身符”,进而用党的纪律规范履职行为、激励担当作为,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时间安排:5月23日前
(五)举办知识测试。为保证学习效果,学校纪委将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规定知识测试,通报测试情况,针对测试成绩不及格的人员,由所在党组织负责人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并组织由测试排名靠后人员参与的党规党纪集中测试,督促每一位党员把知识测试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的目的。
时间安排:5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学校各二级党组织要以开展“纪律教育月”为契机,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督促所辖党支部和党员高质量完成教育月各项任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参加活动,班子成员要主动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树立更高标准、落实更严要求,以“关键少数”带动教育“绝大多数”。
(二)注重结合融合。要把纪律教育月活动同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实现所辖党支部、党员全覆盖。要力戒形式主义,按照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已开展的活动,不再重复开展;未及时开展的,要尽快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查指导。学校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协助所在党组织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及时掌握纪律教育月开展情况。学校纪委将适时进行抽查,狠抓落实,积极推动活动开展;对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形式主义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开展情况列入月度目标管理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025年6月5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将本单位“纪律教育月”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052134@xxmu.edu.cn,联系人:徐超,联系电话:3831442。
中共新乡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