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举办2025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5-05-20 来源:党委组织部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我校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和学校党校安排,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至6月8日举办2025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且成绩合格,培养期满1年,经党组织考察,以会议形式研究确定的入党发展对象。

二、整体培训安排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包括学校层面的集中培训、院级层面的教育培训及结业考试,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学校层面的集中培训将采取线下方式进行,会期一天。院级层面的教育培训包括组织学员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实践教学、小班学习讨论和主题分享、联系人谈心谈话等,不少于14学时。结业考试以书面测试形式开展。

三、校级集中培训

1.培训时间:2025年6月7日(周六)

2.培训地点:主会场设在博学楼第一报告厅,分会场设在各临床学院。各临床学院负责组织学员在分会场登录直播地址(http://202.196.222.115/PS_Live.aspx)参加学习。

3.具体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院级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及要求

1.党的创新理论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2.党史教育:主要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3.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4.党的理论知识应知应会:结合《入党教材》等学习辅导材料,综合利用学习强国、人民网、共产党员网等平台,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全面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最新理论成果,并通过结业考试形式进行评价考核。

5.其他(自定):由分党校自行确定教学模块和要求。

(二)考核要求

集中培训结束后,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学员的考核,于6月8日下午15:00—17:00组织学员进行结业考试(闭卷),做好结业鉴定等工作。培训考核成绩包括理论测试、培训考勤、分组研讨、培训心得等,其中测试成绩占50%、研讨情况占20%、培训心得占20%、考勤情况占10%。

五、培训要求

1.端正学习态度。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严明培训纪律。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培训学时的学习。校级集中教学原则上不能请假。请假时间累计超过6个学时以上及无故旷课者取消培训资格。

3.开展分组研讨和教育实践。各单位要组织学员至少开展1次分组讨论、公益实践活动或红色教育实践等,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个学时。

4.做好培训总结。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课程安排、学习讨论记录、培训活动新闻稿等)并及时报送党委组织部。

六、材料报送

1.各二级党组织请于5月29日前将《2025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教学课程安排(联合开展培训的请在邮件中注明)电子版发至邮箱617588919@qq.com和zzbzzk@xxmu.edu.cn。

2.考核结束后,请于6月12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各二级党组织盖章后的学员签到表。

(2)将每位学员的培训心得(手写,不少于1500字)的电子照片整理到word文件中,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学员姓名”,提交培训心得纸质复印件,原件存入发展对象档案中。

(3)分组研讨总结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

(4)《2025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新乡医学院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登记表》(附件2)、《2025年上半年发展对象成绩单》(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一式一份,A4单面打印。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报送本科生工作党委办公室(南校区务实楼318),联系人:吴震、周少华,联系电话:3029499,电子版发至邮箱617588919@qq.com和zzbzzk@xxm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李常艳,联系电话:3831311。


党委组织部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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