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发展战略,更好发挥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聚焦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科学布局、统筹实施一批引领作用强、资金投入量大、协同效应突出、支撑作用显著的新乡市科技重大专项。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新乡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新科〔2024〕64号)《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新科〔2025〕32号),现将2025年度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分类
专项分为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项目。
重大科技项目以域内企业为主体,以重大战略产品研制及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为目标,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开展技术集成研发和中试熟化,可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技术装备、重要产品研发,并形成产业化能力,引领带动产业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重点研发项目以驻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为主体,重点开展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以及事关重大的社会公益性研究,力争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关键与共性技术,转化转移和应用示范一批科技成果。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具备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省和新乡市的产业、技术政策,聚焦产业发展和服务民生公益,符合年度项目指南确定的重大支持方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创新性强,拥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地位以上。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鼓励项目积极吸引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等社会投资。
3.申报重大科技项目的,可与高校院所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合作,项目前期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项目已进入中试阶段,有望实现产业化;申报重点研发项目的,须有新乡合作企业,合作单位具备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能力。
4.重大科技项目自筹研发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重点研发项目自筹研发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
5.同一项目已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条件
1.在新乡市市辖区、功能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单位。
2.具有相关领域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相关领域创新平台,或是河南省实验室、河南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河南省中试基地、河南省产业研究院等。具备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机构及科研开发力量,措施得力,有助于促进优秀人才的培养。
3.领导团队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4.能够保证项目资金的落实,上年末单位净资产不低于申请市财政资金的3倍。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
5.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条件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三、组织方式
1.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项目申请材料经审核汇总后直接申报。
2.企业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申报。
各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四、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多头和重复申报。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牵头申报和承担1个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当年验收通过的项目不计入查重范围。
2.申报单位应填报《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预算申报书》、《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任务合同书》(附件2)、编写《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所有材料一式五份(一正本四副本,右上角标识),审计报告要提供1份原件装订在《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预算申报书》正本材料中,材料要求书籍式装订(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书脊标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及申报年度),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
3.材料分册装订,按照《科研诚信承诺书》、《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书》和《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乡市重大科技专项任务合同书》顺序装订为一册,《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单独成册,附件按顺序附后。
《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书》附件主要包括:(1)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2)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省级以上研发资质证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科技奖励证书、检测报告、用户证明、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3)合作协议:主要包括研究目标、技术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成果产权归属、技术转移转化、合作研究费用和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等内容。
《新乡市科技重大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附件主要包括:(1)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2)银行信用等级证书、企业近两年单位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提供近两年单位财务报表)和2025年1—5月的财务报表;(3)资金来源证明材料等。
4.申报单位另行编写500字左右的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及创新点、现阶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取得知识产权、奖励和经济效益等)、项目完成后预期经济效益情况等。(不在申报书中装订,单独报送)
五、咨询电话
(一)项目指南咨询
工业与信息技术科技科 0373-5820676
现代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0373-5820665
(二)申报业务咨询
科技项目推进与平台载体建设科 0373-5820696
(三)学校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按照申报要求,将申报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和汇总表同时报送至勤政楼51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kjcjhk@xxmu.edu.cn邮箱。
联系人:葛春坡、谢凯;
电话:0373-3831859。
科技发展部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