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加强学校公务活动社会化车辆租赁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5-05-30 来源:后勤保障部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公务活动用车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推动节能减排,控制用车成本,便捷、合理、安全地保障公务出行,根据《新乡医学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坚持勤俭办学工作实施方案》校党字〔2025〕5号和《新乡医学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修订)校字〔2025〕2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公务活动用车租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安排公务活动用车须遵循规范管理、经济适用、节约高效、保障公务的原则,由后勤保障部从学校公务活动用车定点服务商中安排租车事宜,各单位不得私自联系或另选其他车辆租赁服务公司,未履行审批程序的用车一律不予报销用车费用。

2.各单位租用公务活动用车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从严控制租车范围和数量,优先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务出行,确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便利或公务活动人数较多时等特殊情况,经审批后可租赁社会化车辆保障。租车时力争采取“多事、多部门合用一车”原则,减少一事一人独用一车,减低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3.各单位公务活动用车,至少需提前1个工作日(大型活动租车较多的需提前3个工作日)在OA或一网通办系统中填写《新乡医学院公务活动用车审批单》,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由后勤保障部审核,根据用车申请的乘车人数、目的地、时间和乘车地点,为学校各单位提供车辆租赁服务。

4. 各单位用车服务结束后,由乘车人在《新乡医学院公务活动租车单》签字确认并盖章,凭学校公务活动用车定点服务商开具的正规发票、《新乡医学院公务活动用车审批单》(OA或一网通办系统内打印)和《新乡医学院公务活动租车单》到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据实报销。

附件:

1.社会化车辆(5座、7座)租赁服务定点服务商:

新乡市臻信悦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新乡市明启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新乡市裕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新乡市隆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社会化车辆(中型、大型)租赁服务定点服务商:

新乡市东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后勤保障部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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