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时间:2025-08-11 来源:科技发展部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发改高技〔2025〕604号)要求,现将申报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工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生物制造、量子科技、新一代信息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申报单位须在我省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3)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有关事项

1.申报程序:按照省发改委通知要求,省属和民办高校通过教育厅推荐申报,市属高校通过所在地市发改委推荐申报。

2.申报数量:我校限报1项,如申报数量超过1项将进行校内遴选推荐。附属医院单独申报,承担国家医学中心建设任务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的医院限报3项,其他医院限报1项。

3.材料编制:请各单位积极遴选符合申报要求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创新平台,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见附件2)要求,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并填写《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1,Excel格式)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附件2-2,Excel格式)、《真实性承诺函》(附件2-3,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

4.材料报送:请于2025年8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书籍式装订,带书脊标明名称、承担单位),报送至勤政楼501房间,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至邮箱cgzh@xx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永杰、杨会洁

联系电话:0373-3831967

电子邮箱:cgzh@xxmu.edu.cn

附件:1.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

科技发展部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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