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学校关于采购职能监督及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各单位分散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提升采购管理水平,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年度分散采购专项检查暨采购业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单位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自行组织实施的各类分散采购项目。
二、检查内容
1. 分散采购制度建设与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是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采购人员岗位职责是否明确等;
2. 分散采购项目实施合规性,是否严格遵照学校采购管理规定及本单位分散采购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
3. 采购过程规范性,重点核查项目决策程序、供应商报价材料、评审会议记录(含网络询价、函件询价、电话询价、市场现场询价等各类记录)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4. 是否存在通过“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集中采购或规避公开招标的违规情形;
5. 采购项目验收管理情况,验收记录是否规范、完整,验收标准是否与采购需求一致;
6. 采购档案管理情况,各类采购文件资料的归档是否及时、齐全、规范。
三、工作安排
1.各单位自查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2024-2025年度分散采购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并于12月19日17:30前,将《新乡医学院2024-2025年分散采购项目自查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负责人签字后,扫描件及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bk@xxmu.edu.cn,自查过程中形成的相关佐证材料须整理归档,以备现场检查。
2.学校检查及现场反馈
学校相关部门成立检查组,根据《新乡医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新乡医学院集中采购实施细则》、《新乡医学院分散采购实施细则》要求,对各单位分散采购工作进行检查并反馈,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3.采购业务培训
为提升各单位采购业务能力,检查组将结合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与各单位分散采购实际需求,同步开展采购业务专题培训、政策宣讲及现场答疑活动,内容涵盖采购需求撰写、采购项目申报、流程规范、质量验收、资产管理等环节,请各单位采购负责同志、项目负责人参加。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采购工作政策性强、风险点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坚持问题导向,扎实自查自纠。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检查内容,全面梳理采购项目,深入排查潜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整改规范。要做好采购资料的梳理、立卷与归档工作,确保报送信息真实准确、项目档案完整可溯。
3. 严守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成效。各单位须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完成自查及材料报送工作,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4. 聚焦业务提升,做好培训准备。同步开展采购业务点对点培训,旨在精准解决实际操作难题、强化政策执行能力。覆盖到的单位,请采购相关工作人员提前梳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政策适用、流程规范、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具体问题,保障培训取得实效。
自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李沛高、赵利杰 联系电话:3029880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