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化解学校岁末年初重点领域突出安全风险,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5〕4号)精神和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分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通知》(豫安委〔2026〕1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安全〔2026〕2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从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攻坚,制定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忧患意识,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夯实基础、筑牢防线,压实责任、严防死守,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学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聚焦校园安防基础设施、消防、房屋建筑及施工、燃气、实验室及危化品、极端天气灾害防范、特种设备、交通安全、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紧盯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集中整治。
(一)校园安防基础设施。重点检查整治: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是否达标,“四个百分百”是否落实;是否严格落实校园门卫值守制度,保安人员是否对进出校园的车辆严格进行登记、报备、审批、查验,进出车辆是否搭乘无关人员、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校园门口是否设置合理牢固的隔离栏、隔离墩、升降柱等防冲撞硬设施,能否有效防范车辆冲撞等极端暴力犯罪或肇事肇祸事故发生。
(二)校园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整治: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依法依规办理建筑设计验收消防手续;是否存在堵塞、占用和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问题;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的铁栅栏、铁丝网、户外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全部拆除;是否明确教职工、保安、宿舍管理员等各级人员消防岗位职责;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护;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和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建筑保温材料等问题;是否存在电动车入楼或飞线充电;是否对校园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修;是否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每月25日“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演练日”是否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学校包保联系机制是否落实;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否有序推进;是否制定并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和手续。
(三)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检查整治:是否存在CD级危房;建筑屋顶特别是校园内大跨度、钢结构建筑是否堆放物品和定期检查;学校房屋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高空悬挂物及校内废弃构筑物是否拆除;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规范存储、使用和管理,破损、开裂、裸露和脱落的建筑保温材料是否得到及时维修;建筑施工是否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施工作业安全防范各项制度;建筑施工开工前或启用时是否履行相关审批或验收手续,严格执行喷火枪、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程序;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是否落实在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四)燃气安全。重点检查整治:学校燃气是否与正规供气单位签订合同(严禁学校使用液化气瓶和醇基生物燃油);是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应急处置演练;燃气管道及附件是否存在占压和擅自改动现象,是否超过使用年限;燃气管道连接是否紧密,有无泄漏现象;管道是否用于承重、支撑或悬挂重物等;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及联动切断装置,非金属软管是否更换为燃气专用金属软管;归属学校管理的家属区居民用户是否加装自闭阀,是否使用设置熄火保护装置的燃具等。
(五)极端天气灾害防范。重点检查整治:是否在属地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落实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防、备、应、减、救全链条责任;是否健全极端天气灾害防范应急预案,建强应急队伍,强化应急演练;是否在科学防范应对机制、资金、物资、装备等各方面做足准备;应急响应期间,是否落实领导带班和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灾害预警“叫应”机制,确保应急联动畅通;是否与属地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及时互通灾情预警信息,一校一策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一校一案建立应急救援通道,凝聚灾害防范最大合力。
(六)实验室及危化品、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整治:是否严格落实实验室“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责任体系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自制实验设备、病原微生物、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是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全流程管理是否规范;安全信息牌内容是否全面(包括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安全防控点、应急联系电话等);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是否明确区分,实验室内和公共场所是否杂乱,实验记录是否齐全;实验室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存在燃烧、腐蚀等风险的区域是否配备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应急喷淋进水阀是否为常开状态;危化品动态台账是否及时更新,危化品安全说明书或安全周知卡是否齐全;气瓶、气瓶柜、排风、检测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工作;校内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其他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修、保养。
(七)学生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整治:是否与公安、交通等部门“一校一策”制定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优化方案;是否落实公安民辅警、学校保安人员等参与的“护学岗”机制,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制度;是否落实《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要求,定期研究解决校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是否落实《河南省学校校园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校园车辆行驶、停放和管理;是否定期组织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掌握交通安全常识,确保自身安全。
(八)烟花爆竹安全。重点检查整治:有无携带烟花爆竹进入校园;有无在校园及周边售卖、存放、燃放烟花爆竹;是否组织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引导师生遵守属地烟花爆竹燃放有关规定;是否及时提醒家属区家长履行监护责任,规范孩子烟花爆竹燃放行为。
(九)校园其他安全。重点检查整治:学校开展防范学生非正常死亡、预防学生欺凌、防溺亡、扫黑除恶、反恐怖、防范电信诈骗等工作是否扎实有效,能否最大限度防范和遏制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方法步骤
本次整治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月28日)。学校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火灾事故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回头看”活动和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暨冬春火灾风险防控行动,对校园安全各领域全面开展集中检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立即整改,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第二阶段:整改汇总阶段(1月28日—2月25日)。各单位要按照自查结果认真开展整改,全面推动本次安全集中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各单位于2月25日17:00前将自查整改报告(负责领导签字)报至学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图书信息南楼720室)汇总存档,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fzb@xxmu.edu.cn,联系人:张权春子,联系电话:3029011。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结合实际细化集中整治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落实部门,采取有力举措,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落地见效。要将集中整治工作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央和省委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针对火灾事故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回头看”活动和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切实推动破解学校深层次突出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深入排查整治。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排查整治重点任务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实施挂账销号,切实把问题排查清、把隐患整改到位。要坚持边查边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方案措施,充分调动资源力量,利用寒假窗口期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隐患。要坚持建章立制,在边查边改中,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标准体系、治理体系、督导考评体系等校园安全防范体系。
(三)紧盯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集中整治工作细化到对应岗位、具体人员。要树牢检查不出问题是最大隐患的理念,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持续盯紧整改,确保彻底消除。
河南医药大学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