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教育部将在每年7月左右进行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的备案或审批工作。为做好该工作,学校组织开展2026年度新增专业申报及2027年拟新增专业预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规划
各教学单位专业申报要结合我校发展定位、办学条件和办学特色,坚持按照需求导向、条件保障、规模适度、持续建设的原则,围绕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新医科的热点发展方向,统筹分析论证专业结构与人才培养定位的契合性、与服务产业结构的适应性、专业与岗位需求的针对性,做好专业申报工作。
二、新增专业申报条件
(一)优先增设与国家重大战略与区域发展需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的相关专业。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装备、生物制造、生物医药和河南省科技攻关方向和重点发展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生命科学、未来健康等未来产业发展需要,参照《急需特需本科专业支持目录清单和控制限制新增本科专业目录清单》申报(附件1)。
(二)结合自身办学定位、条件与学科基础,从人才培养定位、专业方向、招生就业、师资力量、课程设置、实践实训条件等方面进行论证,科学谋划拟新增专业,充分考虑专业特色与自身办学条件。
(三)全面分析招生录取与就业数据,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培养联动的有效机制,深入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做好新增专业与现有专业的纵向对比,充分调研兄弟院校拟增专业的设置情况,重视专业建设效益和规模。
三、申报程序
(一)2026年专业申报(含增设、调整、撤销)
1.学院需充分做好师资队伍前置评估和实践教学基地配套,严格论证拟新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对拟新设专业、拟调整专业、拟撤销专业进行论证审议,形成审议意见。
2.学院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审批)》及相关支撑材料(参照附件2或3),并邀请3名以上专家(至少1人为该专业的国家级教指委成员)对该专业进行评阅。
3.各单位计划于2026年度申报的专业,需于2026年4月1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
(二)2027年专业预申报
1.各教学单位计划于2027年申请增设的本科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
2.预申报专业的有效期限为一年,逾期需要再次提前预申报。
3.各单位计划于2027年度申报的新增专业,需于2026年5月1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
(三)组织论证
1.教务部组织专家对申报及预申报专业进行校级论证。
2.校内公示专业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后上报。
四、申报要求
(一)各专业所在学院要建立健全专业设置提前筹划、定期研究、动态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的工作机制,每年根据社会需求、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对本单位专业规划及具体设置进行专题研究。
(二)学院要成立新专业申报建设团队,成员由承担该专业人才培养的主要课程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建设学院牵头,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建设团队,召开新专业申报调研论证等工作。
(三)拟申报单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2、3)和支撑材料、《河南医药大学拟增设专业评阅书》(附件4)以及XX专业建设指导团队(附件5)完成后,按照时间节点,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部,电子版发送至jwcjwk@xxmu.edu.cn。
(三)本通知为新专业申报的准备工作要求,最终工作安排以省教育厅正式发文通知要求启动正式申报。
教务部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