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6-04-11 来源:组织部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26年4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化正确政绩观教育,统筹发展与安全,以学促干赋能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

三、参加范围

支部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师生代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支部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学习重点

各支部应围绕活动主题,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及相关学习教育通知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并有机融入总体国家安全观、英烈缅怀、读书学习等重要内容,以及2026年全国两会精神。

(二)主题活动

活动应包括交纳4月份党费、组织学习讨论、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等规定动作。结合实际,可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形式开展。

1.组织专题研讨。围绕“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组织党员开展深入研讨。领导干部带头,普通党员结合岗位实际,谈认识、找差距、明方向,重点检视是否存在政绩观偏差问题。

2.讲好专题党课。党支部书记或邀请党员领导干部、专家学者讲授专题党课,内容须紧密联系正确政绩观、国家安全教育或读书学习主题。

3.开展实践服务。结合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实践服务。可围绕“正确政绩观”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围绕“国家安全”开展警示教育或排查演练;围绕“清明节”开展缅怀英烈活动;围绕“读书日”开展书香支部建设。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认真谋划组织。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需指导、审核所辖党支部的活动方案,并在活动结束后择优推荐1-2个优秀活动案例。

2.在完成规定内容的基础上,鼓励各支部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可采取走进红色教育基地、校企合作单位、社区服务一线等开展现场教学与实践服务,增强活动吸引力。

3.各党支部要认真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各二级党组织需挖掘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利用宣传平台进行展示。优秀活动案例推荐材料,请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党委组织部组织科邮箱(zzbzzk@xxmu.edu.cn),最迟不晚于5月8日。

联系人:李常艳,联系电话:3831311。


中共河南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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