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展现毕业生青春作为、彰显青春风采、贡献青春力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开展2026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6〕10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2026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认定比例
各学院严格按照2026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取小数点前整数)认定,毕业生人数不足50人的学院可评选一人。(各学院2026年应届毕业生人数以“河南省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生源总览毕业生人数为准)
三、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遵规守纪诚信。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与诚信准则,无违纪处分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综合素质全面,引领作用明显。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发挥导向作用。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认定:
1.在校期间被确定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干部等或奖学金的学生。
2.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活动中成绩突出,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能够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直接推荐
在校期间,面对社会突发公共事件,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且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不含政府部门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等)表彰(表扬信、感谢信、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不受2%名额限制。
四、认定程序和要求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认定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学院推荐,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在规定比例内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人选,省教育厅确认后统一公布名单。
(一)认定程序
1.班级推荐。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认定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名单。
2.学院推荐。各学院对班级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后,将认定人选名单报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3.学校审核。学校负责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情况,依据认定条件严格把关,审定认定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学校出具《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名单》正式红头文件,并将文件报省教育厅。
4.省级认定。省教育厅对各学校(单位)报送的名单及其材料进行复核后,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认定结果,各学院将认定结果《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装入档案。
5.已认定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学生,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相关情况的,学校按规定程序撤销其认定结果。
(二)报送要求
1.严格控制应届毕业生总人数2%的比例(取小数点前整数),对组织推荐对象要认真填写《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
2.各学院需至少报送2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要认真筛选、优中选优,突出材料规范。
事迹材料内容:包含事迹文字材料,主要荣誉证书扫描件,图片(毕业生本人照片3张,画面主题突出、画质清晰,大小不超过10MB),视频素材(受访视频)等用于宣传推介材料,事迹材料应采用第三方人称,突出重点,内容真实,简明扼要,具有较强的触发力和感染力,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经学校评选后向教育厅推荐,后期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予以宣传。
3.报送方法。各学院于4月24日12:00前将纸质版《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附件2,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学院公章)、《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名单》(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及《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务实楼40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xyxy@vip.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认定资格。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按照“谁推荐、谁负责”,严格认定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材料。要根据认定标准和程序,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做好档案完善等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扩大宣传影响。各学院须在学院官网、公众号展示,并通过设立专栏、专题报告会、班团活动等载体,组织对认定优秀应届毕业生的经历和特长进行宣传,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
3.抓实优质推介。各学院要对认定为的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的原则,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通过线上线下就业指导、精准推送优质岗位等方式,帮助其顺利进入优质企业、优质岗位就业,同时要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充分发挥校友导向作用。
4.强化责任监督。强化责任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就业指导中心接受广大毕业生和社会的监督,对认定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
联系人:张老师 刘老师
监督电话:0373-3831683
举报邮箱:xxyxy@vip.163.com
就业指导中心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