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河南医药大学师资培训管理办法》(校党字〔2025〕3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现就编制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进修访学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科学谋划
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高水平教师队伍是学校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各单位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摒弃急功近利思想,要站在学校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在职培训与进修访学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目标以及人才梯队建设需求,统筹协调教学、科研与教师个人发展的关系,科学制定选派计划。要坚持“按需选派、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方针,既要满足当前学科建设的迫切需要,又要兼顾教师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确保进修访学工作取得实效。
二、选派条件
(一)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学科发展。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现状和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结合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合理安排教师进修访学工作。要重点支持中青年骨干教师、重点建设学科教师以及新开设专业教师的培养,优先选派在教学科研一线取得突出业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通过进修访学,切实解决学科发展中的关键人才瓶颈,为建设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二)坚持合理有序,确保教学稳定。为确保正常教学秩序不受影响,各单位在选派时应遵循“统筹兼顾、合理分布”的原则。同一时间段内,原则上不安排同一教研室(实验室)2名以上教师赴同一单位进修或访学。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做到教师进修与日常教学科研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坚持德才兼备,突出业绩能力
1.选派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一般应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具备独立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和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3.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报与单位审核。拟申请进修、访学的教师应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河南医药大学教师外出进修、访学申请表》(附件1),明确进修目标、预期成果及回校后的工作计划。各单位要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发展潜力及进修内容的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核。
(二)汇总上报与学校审定。各单位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汇总,认真填写《河南医药大学2026-2027学年教师进修、访学计划汇总表》(附件2)。单位负责人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6年6月18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教师中心(勤政楼222房间),电子文档请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jszx@xxmu.edu.cn。教师中心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结合学校整体师资培养规划择优选派。
四、管理考核
(一)待遇保障。经学校批准同意的进修访学人员,其相关待遇按照《河南医药大学师资培训管理办法》(校党字〔2025〕32号)文件执行,进修期间按规定享受基本薪酬待遇及住宿费补贴;其他差旅、交通等补贴标准,参照《新乡医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派出教师与所在单位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时间安排与派出要求。教师进修、访学时间一般为3个月至12个月。列入学校下学期进修计划的教师,一般应在当年9月底以前完成派出。确因合作导师或接收单位原因需调整派出时间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说明,经所在单位和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
(三)考核与成果应用。教师进修、访学结束后一个月内,须持《河南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学习情况登记表》(附件3)、结业证书、进修(访问)学校的鉴定材料以及进修期间的学术成果复印件等,到教师中心报到并办理考核手续。相关经历将记入教师发展档案,并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教师进修访学计划。凡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若无特殊情况,学校原则上不再审批计划外的访学进修申请。对于未经所在单位及学校同意而擅自离岗进修的教师,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考勤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擅自同意教师自主进修或将自主进修教师报为全勤的单位,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联系人:臧 涛
联系电话:3831529
教师中心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