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系列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本次通知申报的项目包括:(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四)2026年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按照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要求,现将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除专项任务项目外,不设课题指南,设重点研究方向。申请人应聚焦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这一任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将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鼓励采取学科交叉融合的方式,围绕相关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一)重点研究方向
1.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运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资源,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研究、学理化阐释,阐发其中蕴含的道理学理哲理,着力揭示科学体系、真理内涵、实践伟力、历史贡献和世界意义。
2.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立足中国国情,突出问题导向,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主题,开展对伟大实践的系统性总结和学理性提炼,把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
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研究。深化“两个结合”,坚持文化主体性,把握中华文明具有的突出特性,开展中国历史文化研究,加强对史料文献的整理和研究,鼓励基础研究和冷门绝学长期积累。
4.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和国际传播研究。坚持研究与普及并重,推进研究成果的通俗化大众化表达。立足世界文明演进历程和人类社会发展走向,推动文明交流互鉴,拓展中国学术国际视野和国际影响力。
5.新兴学科领域前沿问题研究。聚焦前沿学科交叉领域,强化跨学科理论创新,推进前瞻性理论建构。顺应数智时代发展,探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变革,推动数据驱动与人机协同深入融合,着力提升我国在新兴前沿领域的学术原创能力。
6.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问题研究。立足各学科基础知识体系,深入研究阐释各学科学术发展历程中的基础理论、核心范畴、基本命题和经典议题,强化对学科发展史、研究方法论和学术思想史的创新研究,夯实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理论根基。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三)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共党史党建学;3.纪检监察学;4.公安学;5.哲学;6.理论经济学;7.应用经济学;8.法学;9.政治学;10.社会学;11.民族学;12.教育学;13.心理学;14.体育学;15.中国语言文学;16.外国语言文学;17.新闻传播学;18.考古学;19.中国史;20.世界史;21.艺术学;22.管理科学与工程;23.工商管理学;24.农林经济管理;25.公共管理学;26.信息资源管理;27.国家安全学;28.设计学;29.区域国别学。
二、申报条件
(一)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二)实行限额申报。具体申报名额详见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
(三)申请人须为高校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办法
(一)本次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根据申报名额进行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申报系统为准。
(三)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8日17时受理项目网上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四、其他要求
(一)校内各申报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科学合理分配申报名额,规范申报程序,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审核把关,切实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二)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四)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五)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强化创新意识和问题意识,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最终成果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央主要报刊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或咨政专报,或在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与实践类活动中获得认可的教学典型案例。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
二、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二)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8日17时受理项目网上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四)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核对更新单位信息,重点核实本单位财务拨款账户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moesk@bnu.edu.cn。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四、其他要求
(一)各申报学院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审核把关。
(二)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四)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
为做好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第28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为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内容
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二)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三)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中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一栏,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8日至7月8日17时受理项目网上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五、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学院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审核把关。
(二)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四)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2025—2027年)》等文件精神,帮助思政课教师提高教研相长、理实贯通、史论结合的能力,增强思政课感染力和吸引力,教育部继续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中设立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纳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现将2026年该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针对高校思政课,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式方法创新、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学生思想理论困惑,以及思政课案例开发、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和民办高校思政课建设等进行深入研究,解决一线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形成可推广的示范成果。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分为如下5种: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重点支持围绕课程各章节内容开展讲义编写、课件制作、教学案例和精品课程开发。
(二)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5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学情分析、资源开发、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民办高校思政课建设研究,以及思政课专题教学、智慧教学、研究型教学、互动式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研究。
(三)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拟设立10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青年思政课教师深入开展社会实践调查研究,产出教学案例、教学故事、教学微课等项目成果。
(四)高校思政课教学案例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案例开发研究,产出一批新时代伟大成就实践教学案例。
(五)高校思政课教师经典著作研读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经典著作研读内容体系构建、方式方法创新、融入思政课教学实践等研究,形成一批经典著作研读活动品牌。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的相关规定,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请人须为专职思政课教师(2025年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更新过个人信息),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近三年的思政课教学评价结果平均排名位居所在高校全体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前30%(申请青年项目的,近一年思政课教学评价结果排名位居所在高校全体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前30%)。每位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鼓励吸收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担任课题组成员,鼓励高校间的思政课教师协同开展教学研究。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7月12日后出生),从事思政课教学不少于1年。
2.积极开展思政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认真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深入钻研教学内容,经常性与学生谈心谈话,注重创新教学方法,取得较好教学效果。
(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研究项目”“高校思政课教学案例研究项目”“高校思政课教师经典著作研读研究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一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获奖者或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类活动获奖者。
2.提供获奖证书。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2.申请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3.申请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4.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3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5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5.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6.连续两年(2024、2025年)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7.近5年获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各类项目资助者,不得以相同或类似选题进行申报。
三、申报办法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各地省级教育部门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申报系统自2026年6月18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评教结果证明(所在高校教学管理部门盖章)(见附件10)电子文档、获奖证书,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四)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五)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8日17时(申请评审书修改后重新上传功能,仅在受理期间内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喜文 3029161
电子邮箱:rwskb@xxm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学部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