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科技副县(市、区)长和省派博士服务团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度科技副县(市、区)长推荐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科研能力突出,勇于担当、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在基层一线岗位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胜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过相当于副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优先考虑;
3.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现任相当于副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二、挂职服务岗位与期限
科技副县(市、区)长岗位由各省辖市提供,挂职期限为2年(2026年9月至2028年8月),期满后一般不再延长,如确因工作需要,可由接收单位与选派单位沟通,经地市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采取适当方式继续短期工作,并报省委人才办备案。
三、管理使用与工作待遇
(一)管理使用
1.接收单位和选派单位按照干部人才管理权限共同管理,日常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
2.中共党员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组织关系,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要严格自律,自觉遵守、严格执行请销假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提不适当要求,依法办事、扎实工作、做出实绩;
4.科技副县(市、区)长每半年向地市组织部门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地市组织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委人才办备案;
5.挂职服务结束后,由省委人才办牵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工作,认真了解人员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思想作风、工作实绩和依法办事、履职尽责情况,考核结果将反馈给选派单位并归入个人档案;
6.违反党纪政纪的,由接收单位与选派单位沟通,经地市组织部门审核处理后,报省委人才办备案;
7.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服务锻炼的,由接收单位与选派单位沟通,经地市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委人才办备案。
(二)待遇保障
1.不转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原职务予以保留,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等享受选派单位同级同类人员待遇,同等条件可优先考虑;
2.全职在接收单位工作,按规定参加接收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等,不再承担选派单位的学习培训等任务;
3.挂职服务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德才表现、服务锻炼业绩,应作为干部人才选拔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4.接收单位和选派单位要深入了解人员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探亲、休假、补贴等待遇;
5.愿意留任当地工作的,经接收单位与选派单位沟通并同意后,按照干部人才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报省委人才办备案。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1.填报岗位需求。各单位请查阅《科技副县(市、区)长岗位》(附件1),根据条件要求、岗位需求、干部人才队伍实际,组织符合选派条件人选填写《科技副县(市、区)长人选推荐表》(附件2)。
2.加强审核把关。各单位应加强信息审核,确保上述推荐表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并将相关信息汇总至《科技副县(市、区)长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在“推荐单位意见”位置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
3.及时报送材料。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附件3一份)请于7月9日(周四)17:00前报送至勤政楼423房间,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zzbgbk@xxmu.edu.cn。
联系人:宋翠红、胡春华 电话:3029047
党委组织部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