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7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7-17 来源: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7年预算和2027-2029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豫财预〔2026〕37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级财政教育项目预算管理的通知》(豫财教〔2024〕62号),《河南医药大学项目库管理办法》(校发〔2024〕2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7年项目库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省级与校内预算项目库相统一

2027年校内预算专项与省级项目库一致,此次专项申报既是为省级项目库遴选项目,又是校内预算安排专项的重要依据,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将不再安排2027年校内预算专项申报工作。

(二)政府采购预算与校内预算统一

2027年政府采购预算严格落实教育厅、财政厅预算编制要求,根据预算项目编列,逐一对应,无预算不采购,有预算不超支。

(三)申报项目的类型

各单位结合年度工作计划,严格对照项目储备指导清单和负面清单(附件1)开展项目申报。申报专项分为八大类别:专业建设及科研类、高层次人才引育类、图书仪器设备购置类、办学条件改善类、信息化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类、国际交流与合作类、教师队伍建设类。各类专项细分内容和归口管理部门详见下表。

项目类别

细分内容

归口管理部门

专业建设及科研类

学科建设及科研类

科技发展部

专业建设类

教务部

高层次人才引育类

人才工作处

图书仪器设备购置类

纸质图书及电子资源购置类

图书馆

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类

教务部

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类

科技发展部

办学条件改善类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

后勤保障部

教学实验室建设类

教务部

科研实验室建设类

科技发展部

信息化建设类

网络与信息中心

教育教学改革类

教务部

国际交流与合作类

国际教育学院

教师队伍建设类

人事工作部

二、相关问题说明

(一)按照“先项目、后预算”的原则,只有纳入学校备选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才能安排年度预算资金。

(二)根据项目库清理的相关要求,以前年度项目库中暂无资金安排的项目,不再滚动进入2027年项目库,项目单位仍有申报需求的需重新申报。

(三)申报专项项目预算金额一般为50万元以上,各申报单位需要将同类、小额项目合并申报。

(四)备选项目库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报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务必保证申报书填报质量,确保拟申报项目有充分的立项依据,具体的支出内容,详细的支出计划,合理的绩效目标,成熟的实施方案。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安排

2027年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单位申报人登录财务平台,点击“项目库申报”模块完成填报。部门负责人在审批系统审核后,于7月31日在平台上提交归口管理部门。

各归口管理部门严格开展项目论证排序,严控上报规模,择优留存不高于70%项目,于8月14日前在系统内提交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审核。

各归口管理部门将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的《预算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连同专家评审论证等项目论证过程材料,于8月21日前报送至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计划管理科。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工作,充分考虑2027年工作安排,加强部门间协调和经费统筹,合理配置资源,做实做细预算。

(二)若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其他问题,请联系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计划管理科,电话:0373-3029284。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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