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单位和学校制度要求,决定开展年度资产清查、资金清理和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资产清查工作
(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学校所属各单位,以202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各单位使用或直接支配管理的各类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二)清查目标
1.做到“账卡、实物、标签”一致,确保资产账实相符、管理责任到人。
2.全面核清“家底”,梳理出闲置低效待盘活的资产信息(闲置低效国有资产的标准详见附件),为下阶段成本核算、资产盘活、提质挖潜奠定基础。
(三)清查要求
1.实物盘点。资产使用单位按照“账卡、实物、标签”一致原则,对本单位管理的全部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核查,理清资产账目,真实、完整地掌握资产盈亏状况、闲置低效资产信息。涉及资产实物归属部门变化、职工在职状况变化的,须在资产管理系统内完成调拨手续。
2.报表填报。此次清查盘点,各单位自行从资产管理系统导出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单位资产数据,选取相应字段填入资产清查明细表(附件1),以此资产清查明细表作为对照实物的盘点表进行盘点填报。
账实相符且正常在用的资产在状态栏下拉菜单中选择“在用”;有账无物资产选择“盘亏”,盘亏资产还需填报资产损失专项说明表(附件3)。
账实相符但属于低效闲置资产的,在状态栏下拉菜单中选择“闲置”,闲置资产须在“闲置盘活方式”字段下拉菜单中选择“优化在用”或“共享共用”或“资产调剂(已有调剂对象、正在调拨)”或“资产调剂(已入闲置平台)”或“资产调剂(待入闲置平台)”或“集中管理”;正在进行处置的资产须根据当前处置现实情况在状态栏下拉菜单中选择“处置中(实物已入仓库)”或“处置中(系统内已提交申请)”在用资产+闲置资产+处置中资产+盘亏资产=本单位全部资产。
新盘点出的盘盈资产且需填报资产盘盈明细表(附件2)。
3.数据完善。资产使用单位在盘点资产过程中,按照资产实际使用状况,补充完善“使用人、使用地点”等资产管理系统内的信息数据,确保系统数据信息(尤其“使用人”、“使用地点”信息)与上交的纸质清查明细表信息一致。若截至清查盘点结束上交材料时仍未落实系统内“使用人”“使用地点”信息,或仍有未完成的资产调拨流程以及未完善管理的其他特殊情况,请如实在资产清查盘点报告(附件4)中详述相关情况。
4.资产调剂。为贯彻国家过紧日子的要求,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效益,学校鼓励对闲置低效但仍具有使用价值的国有资产推进校内调剂和社会共享共用。盘点中主动上报闲置低效资产,并通过校内资产系统调剂平台等方式完成闲置低效资产调剂共用的,将在资产绩效考核评价中给予加分。
(三)时间安排
各资产使用单位须于2026年9月11日17:00前将单位资产盘点报告、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损失专项说明表、资产盘盈明细表盖章签字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勤政楼225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gyzcglk@xxmu.edu.cn。
学校将于9月中下旬对各单位清查盘点情况进行抽查复核,重点为各单位账物相符、标签张贴,盘盈盘亏资产、闲置资产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准确如实上报清查情况,梳理出闲置低效可盘活的资产信息和盘活处置方式,抽调专人专组高效高质完成盘点工作。盘点情况将计入2026年资产绩效考核评价得分。
二、资金清理
(一)基准日和范围
以2026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清理学校财务系统中挂账时间半年及以上(即2026年2月28日及以前入账)的全部应收款项,具体包括:
1.个人往来款:教职工、学生等个人借款、备用金、预借差旅费、项目周转金等长期挂账的应收、预付款项;
2.单位往来款:与校外合作单位、供应商、服务机构及校内各部门之间形成的长期挂账的应收、预付款项;
3.项目往来款:各类教学科研及其他专项业务中形成的长期未结清应收款项;
(二)清理要求
请各单位、各相关人员做好账目梳理工作,并于2026年9月30日之前完成退款或账务冲销手续。
三、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工作
(一)考核范围
凡资产建账满一年(2025年8月31日前):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部门明确规定为贵重仪器设备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二)考核原则
坚持科学性与实用性结合。评价内容能够客观反映管理水平和运行状态;评价指标内容明确,便于操作,简明易行。
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结合。兼顾贵重仪器使用效率效益的提升,又促进贵重仪器的规范管理和存在问题的处理。
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评价不仅包括机时利用和共享收入等硬性指标,还包括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等软性指标。
(三)考核内容
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重点评价用户使用率、用户评价、有效服务机时、服务质量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是否有效组织了高水平的贵重仪器应用专业团队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具体内容如下:
1.机时利用:实行定额机时管理,年使用机时数以使用记录为主要依据;
2.产出成果: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功能利用与开发,以支撑材料为主要依据;
3.共享效益:服务项目数、对校内外开放共享服务所取得的收入,以每年实际到账金额为主要依据;
4.日常管理:使用、维保、安全、档案等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以自评和实地考察为主要依据。
(四)考核标准
单台套贵重仪器使用效益情况考核以总分100分制评价,评价标准分为四档:优秀≥90分;75分≤良好<90分;60分≤合格<75分;不合格<60分。
(五)考核组织
1、各单位应成立贵重仪器设备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应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分级分类、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内公示;
2、各单位考核小组应认真审核各设备的统计数据、支撑材料,了解设备日常运行的真实情况,对每台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意见;
3、各单位考核结果及评审意见应及时反馈给各设备管理人员。对于不合格设备应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明确后续完善措施并有效落实;
4、各设备管理人员对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本单位提起申诉,由本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给予答复。
(六)考核安排
凡资产建账满一年(2025年8月31日前):单台(套)价值在4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现场进行考核;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40万元(不含)人民币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由各管理单位参照学校使用效益考核办法负责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1.单位自评
8月27日至9月11日,各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贵重仪器设备相关数据和材料的收集、整理和考核工作。
(1)准备相关支撑材料,经单位审核后留存,以备学校查验;
(2)根据自评实际情况整理提交10万元—40万元(不含)贵重仪器设备效益考核情况报告;
(3)价值在40万元(含)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根据自评实际情况填写《河南医药大学贵重仪器设备(2025-2026)学年考核评价表》(附件5)。
各单位请于9月11日17点前将10万元—40万元(不含)贵重仪器设备效益考核情况报告(附件6)和40万元(含)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考核评价表纸质版(需加盖管理单位印章)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勤政楼22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bgl@xxmu.edu.cn。
2.学校考核
学校将于9月中下旬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各二级单位贵重仪器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核查监督,并进行结果统计和汇总分析。
(七)有关要求
贵重仪器设备考核评价是学校国有资源使用效益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本次效益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对各单位后续项目立项、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资产与设备管理科
贺新禹(资产清查、贵仪考核) 3029109
郭 慧 3831128
会计核算科
牛红慧(资金清理)3029017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