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编制2027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6-09-14 来源: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点击数:

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7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26〕42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年度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的法定依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无预算不采购”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先谋事、再排钱”理念,严格落实内控要求,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工作机制,压实责任、细化流程,确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高质量完成2027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

二、规范预算编制工作

(一)严格遵循编制依据。一是在年度预算控制数内,结合资产配置标准、履职及教学科研实际需求、市场价格水平,扎实开展需求调研,科学测算采购金额,杜绝虚高测算、盲目编报、重复申报。二是严格对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和《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等,合理界定采购属性、精准选择采购品目,按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分类编制。三是坚持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实施。凡未纳入年度预算、应备未备采购计划的,一律不得组织采购活动。

(二)编制范围及标准。

1.集中采购目录项目。凡列入省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的,不论金额大小,均须全额纳入预算,做到应编尽编。

各单位应对照集采目录,科学谋划,统计2027年拟采购的新进人员教学科研办公设备设施、拟更新的办公设备设施等,做到应编尽编。

2.限额标准以上项目。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工程项目统一为100万元)的,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二级单位另行定向编报。

使用归口部门不能预计的额外向上级争取的科研经费、其他保障经费等,在上述1.2项范围内的,也应通过所在单位或归口部门编制采购预算;1.2项勿重复编报。

三、强化预算执行管理

(一)严格预算刚性执行。最终编报完成后,各单位须严格按学校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组织采购,严禁擅自变更项目、调整内容、增减额度、改变方式。因政策调整、重大变动等确需调整的,须严格向上级主管部门履行报批备案程序,获批后方可执行。凡年初应编入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在预算执行中一律不再追加;因年中下达资金需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应严格履行追加程序。

(二)严禁规避政府采购监管。坚决杜绝化整为零、拆分项目等方式规避监管和公开招标。同一财政年度内,同一预算项目、同一品目类别货物及服务,以非公开招标方式多次采购且累计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一律认定为规避招标违规行为,依规追责问责。

(三)全面落实采购政策功能。在编制、报备、实施全过程中,严格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本国产品、自主创新产品,严格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发挥政府采购宏观调控和导向作用。

四、报送注意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强化大局意识和时间观念,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组织骨干力量集中精力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确保预算编制工作有序推进。

(二)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紧紧围绕学校发展中心工作,坚持预算引导事业发展的导向,结合单位存量资产情况,编实编细2027年政府采购预算,于9月20日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初步计划统计表》报送至勤政楼221室,Excel格式的电子版发至邮箱:zbk@xxm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李沛高0373-3029880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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