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推荐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时间:2026-09-29 来源:人事工作部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教师函〔2026〕536号)要求,现开展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主要任务

专家库在省教育厅的领导和委托下,开展教师工作领域研究、咨询、指导、评审、调研、服务等工作,专家库由师德师风建设、师范教育、教师培训、教师发展、教师资格等领域专家组成,每届任期3年。主要任务包括:

(一)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对教师工作领域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事项、重点工程项目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前瞻性、建设性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二)专业指导与过程评估。围绕师德师风建设、师范教育、教师培训、教师发展、教师资格、教师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业务指导与评估,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

(三)调查研究与经验推广。深入各地各校开展实地调研,发掘各地各校在教师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四)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业务能力精湛。长期从事教师教育或相关领域工作,系统掌握本领域专业知识和理论,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能够针对实际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思想作风正派。有志于为新时代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作贡献,道德高尚,治学严谨,遵纪守法,公正廉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能够本着严谨、科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开展各项工作。

(四)职称年龄要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中原名师、中原教研名师、教育家书院合作研究员、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主持或参与过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教学成果等项目;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意愿、有能力承担专家库相关工作。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指标

省核拨推荐名额3名,各单位限推1名。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和综合评价,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师资队伍建设科。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材料复审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4.省级审核。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材料审核后纳入专家库。

(三)绿色通道

入选“十五五”时期省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教师函〔2026〕178号)的人员,可直接纳入本次专家库成员,不占用所在单位推荐名额。

四、材料提交

(一)《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1份及电子版。

(二)《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1份及电子版。

(三)相关佐证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荣誉证书、近五年代表性学术成果等)扫描为一个PDF文件。

(四)基层党委出具的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洁自律、学术道德等审核把关材料,并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五)请各单位于10月8日上午9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备注XX学院-姓名)报送师资队伍建设科。

联系人:潘翠云

联系电话:3029007


教师中心  

2026年9月29日

河南医药大学版权所有  豫ICP备09007989号-2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123号

河南医药大学党委宣传部设计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