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2016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
我校2016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定于3月26日、3月27日、4月9日共三天举行。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本次测试全部采用计算机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请考生查阅附件中个人的考试时间安排,并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教室。 2.考试地点:新乡医学院第三教学楼5楼普通话水平机测考场(原3505教室) 3.候考地点:新乡医学院第三教学楼3503教室 4.照片采集及备考地点:新乡 |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24日 |
|
科技处: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
校内各单位: 现将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集中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4年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重点项目); 2015年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其他年度项目。 二、申请结项条件 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 1、重点项目: 成果形式为著作 |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21日 |
|
科技处: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工作的通知 |
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专家优势和学术优势,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现启动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紧扣河南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 |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21日 |
|
科技处:关于开展2015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
校内各单位: 现将2015年度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书号必须是“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5]”,同时也必须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核心期刊(以北大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2011年版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4-2015 |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21日 |
|
研究生处:关于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教学改革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的精神,加强我校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公共管理四个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建立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制度,突出各学科优势和特色,结合我校实际,开展四个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改革工作 |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18日 |
|
发展规划处: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
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6]11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申报成果奖励,并以院(系、部)、处(室)为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成果申报汇总表》(1份)、《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成果复印件2份(须加盖院系部公章)、成果原件(审核后退回),报 |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17日 |
|
发展规划处: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
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6]11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申报课题,并以院(系、部)、处(室)为单位,于4月10日前将《申报汇总表》(1份)、《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 |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17日 |
|
发展规划处: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教科[2016]7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参与课题申报。 申报要求及所需填写的表格请直接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查阅并下载相关材料。 请各申报者于2016年4月4 |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17日 |
|
财务处:关于2016年度校内专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项目库管理,完善项目事前评审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持续性、可前瞻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发【2016】8号文件)和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2016年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的通知 (校发【2016】1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2016年度校内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遵循“厉行节约、实事求是 |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17日 |
|
共有 14,333 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 478 页 当前第 407 页 |
河南医药大学版权所有 豫ICP备09007989号-2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123号
河南医药大学党委宣传部设计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