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长办公室:关于2014年暑期放假的通知 |
| 学校各单位: 2014年暑期将至,为便于安排工作和师生休息,现将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 生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6月28日—8月29日放假,8月30、31日报到,9月1日开始上课。 2.研究生:由研究生处按照各专业培养计划,安排研究生假期。 (二)职 工 7月2日—8月27日放假,8月28日正式上班。 二、注意事项 (一)放假前,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 |
| 发表时间:2014年0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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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关于成人教育学院面向校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
| 学校各单位、教职工: 因成人高招规模不断扩大,在籍学生日益增多,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及检查督导工作,保证成教工作稳步有序的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校本部正式职工(不包括附属医院、三全学院校编职工)。 二、招聘原则 遵循个人自愿,公开、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科室 学历要求 招聘名额(人) 备注 教务科 本科及以上 1 |
| 发表时间:2014年0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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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长办公室:关于召开新乡医学院2014年第二次行政全体会议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于7月1日(周二)召开学校2014年第二次行政全体会议,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召开新乡医学院2014年第二次行政全体会议的预通知》相关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校长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 |
| 发表时间:2014年0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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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产管理处:新乡医学院采购军训服装招标公告 |
| 我校拟采购军训服装一批,有意合作者请与我校联系。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采购军训服装。 二、报名时间:2014年6月26日——2014年 7月1日(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新乡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楼502房间)。 四、开标时间:2014年7月2日上午10:10分。 五、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 |
| 发表时间:2014年0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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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产管理处:新乡医学院北校区超市公开招租公告 |
| 我校拟对北校区原超市进行对外公开招租,有意者请与我校联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我校北校区内现有120平方米房屋(超市)进行公开对外招租。 二、经营范围:生活用品类超市,只允许经营生活类用品、蔬菜、瓜果、肉制品、小家电等商品。 三、承租人要求: 1.必须是中国境内的合法公民 2.承租人在房屋经营前必须具备政府管理机构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四、房屋位置:新乡医学院北校区物业楼一楼 五、报名时间: 6月 |
| 发表时间:2014年0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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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处:关于开展我校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 各院(系、部):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我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豫科条[2014]12号)的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信息开展数据采集工作。 一、信息采集对象和内容 本次信息采集的对象为我校各院(系、部)现有主要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单台套原值4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单位信息、仪器基本信息、对外 |
| 发表时间:2014年0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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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处 科技处:关于填报科研配套经费项目立项申请书的通知 |
| 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的使用效益,保障科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新乡医学院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2]34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填报《新乡医学院项目立项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该立项书将作为今后财务上办理科研配套经费报销手续的依据。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立项申请书 |
| 发表时间:2014年0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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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处: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4〕3号)要求,现将2014年度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必须为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有关规定,在2012年度、2013年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 |
| 发表时间:2014年0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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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长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学校2014届本专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通知 |
| 各有关单位: 学校定于6月24日举行2014届本专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6月24日(星期二)上午8:30 二、地点 体育馆 三、参加人员 (一)全体校领导; (二)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关院系负责人和辅导员; (三)教师代表,接受献花教师代表,发言教师代表,发言毕业生代表; (四)2014届全体本专科毕业生; (五)毕业生家属代表。 四、相关要求 (一 |
| 发表时间:2014年0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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