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面试录取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17-03-24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以及落实《新乡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要求,保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顺利进行,经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面试录取原则

1.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以人为本,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3.强化复试考核与考生诚信要求,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切实维护考试公信力。

二、组织管理

1.成立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

护理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在校复试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负责按照学校的要求组织本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报学校审批备案。

组长:罗艳艳

成员:冯进 李荣 薛松梅 李琼

2.成立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面试小组:

护理学院面试小组在护理学院部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具体实施护理学院的研究生录取面试工作,执行学校的面试工作程序。面试工作组名单报学校审批备案。

组长:罗艳艳

组员:李荣 桑文凤 王丽娜 刘麦仙 张冬红 刘桂平

秘书:张会敏

三、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3月28日上午9:00-11:00

2.地点:护理学院会议室

3.专业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两部分。

4.计分原则

面试主要是考核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判断能力、举止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实行百分制计分,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50分(其中专业技能操作占15分),综合素质25分,语言表达能力测试25分(含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要求

(1)面试组成员提前15分钟进场,要求进场后关闭手机。

(2)面试评分标准和面试考题命制由面试小组集体商议确定,同时要确定答题参考要点。

(3)每位考生进行专业面试时间大约20分钟。

(4)考生答题时,考官要认真做好笔记,作为评分的依据。

(5)各面试老师须现场独立评分,要参照评分标准直接评出总分(分数不打小数点);对考生用“一把尺子"衡量,做到前后一致,宽严相当。

五、录取工作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2017年专业型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1人。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2:3),计算办法为:综合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3×0.5;

总成绩出来后,结合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审核,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批准录取名单,上报省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