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护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8-03-26浏览次数:

新乡医学院护理学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证人才选拨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及新乡医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特制定护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节。

一、工作原则

1.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 以人为本,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3. 强化复试考核与考生诚信要求,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切实维护考试公信力。

  二、组织管理

在纪检部门和督导组的监督和审议下,护理学院成立新乡医学院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领导小组和护理学专业面试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要求

参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线。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要求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名单附后)。

  五、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处负责安排)

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应届考生(包括非成人教育的专升本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须加盖教务部门红章,方可有效);

631寸彩色免冠近照(体检表用);

7)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需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需提交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政审表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将上述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届时凡不按时报到、不能提交上述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外语考核、专业考核及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能力等。

  1. 外语考核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外语考核,考核的方式为笔试,实行百分制计分。凡不参加外语考试,或考试时作弊,或发现外语初试试卷与他人初试试卷雷同,或发现外语初试试卷与复试试卷非一人所作,一律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2)外语复试成绩低于初试成绩30分以上(含3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 专业考核

  专业复试考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深入了解考生对专业课的掌握程度,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考核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两种。

  专业课考试的对象为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

加试的对象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内容为本学科本科两门主干课程。百分制计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的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不合格(两门加试科目中任一门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

专业课考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及参考书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上通知。

3. 面试

面试分为综合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其中技能考核成绩占30%,综合素质考核占70%。面试组成员由7~9位专家组成员组成,面试工作全程进行录像或录音。

技能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案例分析和技能操作能力,综合素质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判断能力、举止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测试(含英语听力和口语)。

注: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参加复试。护理综合技能考核请自行准备护士服、鞋、帽,穿戴整齐。

七、体检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方法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时间安排

1. 报到

时间:329日下午3:00

地点:新乡医学院西校区综合楼五楼护理学院会议室

注:请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

2. 综合技能考核

时间:330日上午8:00抽签,8:30准时考试

地点:新乡医学院西校区问学楼三楼护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 综合素质考核

时间:330日下午 2:30

地点:新乡医学院西校区综合楼五楼护理学院会议室

十、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

护理学院拟录取成绩加权计算公式: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3×0.5

十一、复试监督信息

电话:0373-3029444

十二、其他

本办法由护理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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