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教务处:关于开展2019年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及省级2017年优秀、2018年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28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396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39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工作和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采取合格达标备案和优秀认定两种方式。

(一)达标备案

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择优向学校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本院(部)基层教学组织总数的40%,已经立项的不再推荐,认定标准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

填写《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附件3)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附件4)。学校将组织评审,从中择优立项推荐省级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

(二)优秀认定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附件5),从2018年备案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中遴选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进行报送。各教学单位将推荐的基层教学组织填写《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6)及《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7),经学校评审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报送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推荐省级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的作为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学校将给予2万元经费支持。获批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者,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

各教学单位于9月6日上午报送《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附件3)、《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附件4)或《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附件6)、《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7)及推荐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含课程、项目、奖励、成果、教材等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办公楼11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jwcjwk@xxm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二、2017年省级优秀、2018年省级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考核验收工作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391号)的要求,省教育厅将对2017年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考核验收,对2018年省级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复核验收。

(一)验收要求

1.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根据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任务书目标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并填报《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见附件9)。

2.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学校将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认定达标报省教育厅备案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复核验收。对未达到合格建设标准的,将减少学院推荐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名额。

(二)验收方式

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派出专家组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2017年省级优秀、2018年省级合格基层教学组织抽查验收,重点考察基层教学组织的经费投入及使用效益,有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工作情况。

(三)验收时间

请2017年立项的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填写《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一式两份)于10月9日报送至教务科处。省教育厅将于10-11月份适时安排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验收。

三、专家推荐

为更好地推动基层教学组织的考察验收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推荐有关专家并填报《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专家推荐信息表》(见附件10,含电子版)。推荐的专家须是对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有深入的研究,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管理实践,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人员。

附件.rar

教务处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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