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17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0】204号),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一)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内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二)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须是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三)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除具备《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由学校人事处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四)取得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上、下半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的成绩合格人员。

(五)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工作,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均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六)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认定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二、面试组织实施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政策,2020年我校作为河南省教育厅受委托高校自行组织实施我校(含附属医院)考生的面试工作,并成立我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期间,学校将全程接受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核委员会的监督指导、结果审核、资格审查、面试巡视等工作。本次面试不再收取费用。

三、面试工作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及提交材料。9月20日前,各单位组织符合面试范围人员根据工作实际向所在单位提交面试申请,申请面试人员准备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仅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即可。

(5)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见附件2)。

(6)附属医院考生还需提供至少一个学期的教学情况审核表(见附件3)和教学任务书。教学任务书从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等单位选课系统打印并由授课所在院系领导签字加盖公章,送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等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7)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见附件4)。

(8)个人笔试成绩查询结果(请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A4纸打印)。

注: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除第8项),一人一档按先后顺序装袋:原件独立装袋,当场验证;复印件独立装袋,档案袋要粘贴封面(见附件1)。装袋各项材料按上文材料顺序排放。

2.学院汇总及初审材料。9月20—21日,各单位统一核验个人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是否完整、一致,填写本单位《新乡医学院申请参加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汇总表》(附件5,其中任教学科须按附件7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要求填写),并在《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附件2)上相应栏目签字盖章。各单位选派专人按照面试资格审查材料受理时间安排报送面试申请材料,包括《新乡医学院申请参加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xyjfzx@163.com),和申请面试个人材料档案袋。

3.学校资格审查

9月22—26日,由学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我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全校公示(附属医院考生将在学校和医院双公示)。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受理时间:

2020年9月22日至9月23日:校本部、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其他单位为9月24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受理地点:行政楼2楼会议室。

面试工作联系人:刘蕊  朱超群  联系电话:3831529。

(二)组织面试

10月9日-20日,学校组织面试及结果公示。面试工作方案另行通知。面试结果将公示(附属医院考生将在学校和医院双公示)。

(三)体检和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内容与方式

参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标准》(附件6)制定我校面试工作方案,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采取适当形式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面试工作组织领导。本次高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院部高度重视,根据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面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开展。

2.严格面试考生资格审核。在开展教师资格面试工作中,须严肃纪律、依法实施,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并进行公示。对于违反规定,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影响教师资格面试实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3.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巡视检查。学校将坚持依法治考,严肃考风考纪,将遵守考试纪律情况作为检视师德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面试中有作弊行为的,面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在面试工作中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工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试期间省教育厅将派出巡视工作组,对各高校面试组织工作进行巡视查检并随机抽查考生档案。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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