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04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21〕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一)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二)已经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三)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3000字;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准字号,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字数不能少于10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

(1)《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1份。

(2)提供成果原件(复印件),具体如下:

正式发表的论文,需提交装订成册的成果发表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1套。原件核实后退回。

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原件1本,不再退回。

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1套,原件不再退回。

注:①“评审书”、成果复印件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②“评审书”、成果复印件分别装订,采用软皮封面;③学院(部门)须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成果复印件上申报者姓名处加盖部门公章;④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档案袋,并将“评审书”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正面。

2、电子版材料

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与原成果内容完全相同的word格式电子稿,并提交与纸质版同版的评审书电子稿。

注: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申报成果将由省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查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和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及河南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项成果可免于复制比检测,但须在汇总表备注栏明确标示。

、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1、学院(部门)提供《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须加盖部门公章)。

2、各项材料需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排序后进行报送,各单位电子材料文件夹内包含的个人文件夹按“单位内序号+姓名”格式命名,单位内排序务必和汇总表排序一致。

3、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yyjzx@xxmu.edu.cn,邮件“主题”栏中注明“成果评审+报送单位名称+份数”。

、材料报送时间

2021年4月6日上午12点之前。

、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办公楼531室

联系人:暴风 程彬峰

教学质量监控与医学教育研究中心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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