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1-04-29 来源:学生处​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普通高等学校“大美学工”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学[2021]14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组织申报,被推荐者要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并提供相关获奖、报道的辅助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单位可提供 5-10分钟的视频资料,申报优秀学生工作者另需提供个人 2 寸蓝底电子照片,以上相关材料于5月14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教育科(南校区学工楼四楼40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xscjyk405@163.com。学生处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上报。联系人:陈冉、孟苏煜;电话:0373-3831617。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认真组织。要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确保推荐的项目(人选)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严禁弄虚作假。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激发释放我校学生工作活力,展示学生工作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我校新时代学生工作实现新的跨越、再上新的台阶。

 

学生处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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