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第十六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4-30 来源:学生处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校心理育人工作实效,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引导学生关爱自我、了解自我、接纳自我,经研究决定,我校将举办第十六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奋起百年新征程,争做健康“心”青年

二、举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办,各学院承办。

三、活动时间

2021年5月—6月

四、活动内容

(一)“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开幕式暨心理游园会活动。

(二)“百年洗礼心向党,芳华青年心朝阳”心理健康作品征集活动。

(三)专家培训。包括辅导员心理沙龙、心理委员进阶培训、心理健康讲座等。

(四)各学院自办特色活动。各学院可以结合本院特色,开展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心理辩论赛、趣味心理图片展、心理知识竞赛、趣味心理运动会、心理电影展播与赏析、心理手抄报比赛等,进一步丰富“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的教育内容与形式。

(五)“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月”闭幕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充分发挥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本次心理健康月活动,为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供良好平台。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校报、广播台、校园网等媒体,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及时总结,务求实效。各学院要对心理健康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突出教育效果。各学院将活动策划书、总结纸质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南校区办公楼305室),电子版(含活动照片、视频等素材)发送至xlzxzx2019@163.com邮箱。

联系人:马忆萌,联系电话:3831811。


学生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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