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16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高层次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2021〕211号)要求,现开展2021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选拔对象

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2021年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名额为校本部2名、附属医院3名。各单位推荐侯选名额为:基础医学院、第一、二、三临床学院各2名,其它学院限推1名。

(三)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高等教育教学资格,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3.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推荐报告1份。以各推荐单位的名义向学校报送,内容应包含推荐过程、公示情况,报告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7份。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

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3.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4.佐证材料1份,按照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具体包括:

(1)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2)代表性论文、论著。2016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

(3)科研成果。2016年以来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每位人选的书面材料单独装袋,封皮注明人选姓名、工作单位。

(二)其它要求

以上材料(推荐报告除外)均须提交PDF版扫描文件,并打包(备注XX学院-姓名)压缩后,于6月25日中午12点前发送师资科邮箱shizike@163.com,纸质版报送至办公楼216房间。

三、人选管理

学校对入选人员采用动态管理,并每年考核一次,主要从政治业务素质、学术技术水平、教研质量和效果等方面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考核不合格者,有违法、违纪或其它不适于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行为的,取消其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资格。

凡遇推荐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级人才项目人选时,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从入选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选中择优推荐。

联系人:李一光 潘翠云 朱超群

联系电话:3029007

人事处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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