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1 来源:研究生处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扎实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豫教研〔2021〕79号)精神,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中开展2023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2023年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我校可申报评选四类项目:河南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基地项目”)、河南省研究生课程项目(以下简称“课程项目”,分为“优质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精品在线课程”三个类别)、河南省研究生精品教材项目(以下简称“教材项目”)、河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项目(以下简称“案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参照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注:课程项目和案例项目学校根据申报课程情况,首先评选出校级优质课程和优秀案例并按要求择优推选参选省级评比。

二、建设周期

基地建设项目周期为3年;课程项目、教材项目、案例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三、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由申报者所属培养单位审核推荐。

2.各申报单位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原则上每个培养单位申报总项目不超过5项;在研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同类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在同一类申报项目中每人只能参与申报一个,不得重复参与。

3.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并且三年内不允许申报此类项目。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于2022年9月30日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汇总表一份、审核推荐项目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签署单位意见和公章)送研究生处培养科(西校区综合楼41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yjscpyk@163.com。研究生处将对所报项目评审结果公示。10月9日前按照要求上传“河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系统”。

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刘玉青 联系电话:0373-3831185

研究生处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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