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28 来源:科技发展部 点击数:

学校各有关单位:

按照《新乡医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将逐步实现实验室安全检查常态化管理,巩固前期实验室安全排查整治成效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各单位实验室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及危化品存储处置场所等。

二、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上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中暴露的隐患整改情况;如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瓶、特种装备、自制设备等重要危险源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健全情况。

2.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是否安全,有无出入库登记台账;实验废弃物是否做到分类收集和妥善存放;特种设备是否通过安监部门的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4.实验室钥匙(门禁)配置、保存、注销制度落实情况,钥匙(门禁)是否专人保管,实验室安全是否专人负责。

5.健全项目风险评估与管理机制,开展实验活动前风险评估完成情况,落实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情况,学生开展实验时导师或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导情况。

6.其它与实验室安全相关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各教学、科研单位请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自查方案,自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17日。

2.学校将于2024年4月1日开始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具体到各教学、科研单位检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对检查不合格单位复查,复查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并作为重点单位进行检查、督查。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做好统筹安排,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强化措施,确保成效。各单位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分类提出处理办法,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形成自查工作报告,并于3月23日下午17:30前将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的自查自纠报告报送至勤政楼511/506房间,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见后)。

3.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落实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安全开展。

联系人:张业宏、蔡晓燕

联系电话:0373-3831236、3029058

邮箱:sysglk@xxmu.edu.cn


科技发展部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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