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禁止在校园内乱贴乱挂等不文明行为的通知

时间:2024-03-19 来源:党委宣传部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建设宜教宜学宜居的人文生态校园,提升学校文化品位,巩固我校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创建成果,促进学校文明创建工作,根据《新乡医学院校园文化管理办法》《新乡医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禁止在校园内乱贴乱挂乱画、飞线充电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校外人员到校内张贴散发广告、海报、悬挂条幅。

二、严禁我校师生以打工名义或受人委托为校内外单位或个人在校内张贴、散发或悬挂任何形式的广告、海报、条幅等。

三、严禁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电线、违章搭建、毁绿种菜,违规饲养家禽家畜宠物等;

四、各单位、学生组织、社团等举办活动的海报、标语条幅等,需提前到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见附件),张贴悬挂于指定位置,并在活动期间保持整洁,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摘除。

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责任区域内治理乱贴乱挂现象的第一责任人,要安排专人负责督查整理,确保责任区内无乱贴乱挂现象。学校将于2024年3月20日起,对违规行为不再另行告知,责任单位将依法依规直接清理和处置,由此造成的财务损失由违规者自负。

学校保卫处要安排巡逻检查,针对乱贴乱挂、飞线充电等影响校园文明整洁安全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督查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治理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教职员工将按照《新乡医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管理办法》取消当事人及有关责任领导相应月份精神文明建设奖。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将按照学校有关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校文明办 后勤保障部

2024年3月19日

新乡医学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09007989号-2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123号

新乡医学院党委宣传部设计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