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资金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的通知》(豫政办〔2016〕8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25年预算执行监督管理要求,现就加快资金支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年结转资金支付进度要求
1.上年结转省拨专项经费(详见附表1),2023年结转省拨科研经费(详见附表2)于2025年9月底前支付完毕,逾期未支付的,省财政将予以收回。
2.上年结转校内专项资金使用有效期至2025年9月底。
二、2025年预算资金支付进度要求
1.2025年中央及省拨专项经费(详见附表3)于2025年9月底前支付率达到85%,12月底前完成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省财政将予以收回。
2.2025年省拨科研经费(详见附表4)于12月底前支付率达到85%以上。(省拨科研经费以省财政下拨资金指标时标注的科研资金属性作为认定依据)
三、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分析制约预算执行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因素,按预算执行要求倒排时间轴和进度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协调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困难,确保预算按要求进度执行。对于工作计划不周、措施不力、执行不佳、造成学校资金损失和其他不良后果的单位部门,学校将在编制2026年预算时相应扣减相关部门的预算。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