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6 来源: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6年预算和2026-2028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豫财预〔2025〕36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级财政教育项目预算管理的通知》(豫财教〔2024〕62号),《新乡医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校发〔2023〕41号),《新乡医学院项目库管理办法》(校发〔2024〕2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项目库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省级与校内预算项目库相统一

2026年校内预算专项与省级项目库一致,此次专项申报既是为省级项目库遴选项目,又是校内预算安排专项的重要依据,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将不再安排布置2026年校内预算专项申报工作。

(二)政府采购预算与校内预算统一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严格落实教育厅、财政厅预算编制要求,根据校内预算项目编列,并逐一对应,无预算不采购,有预算不超支。

(三)申报项目的类型

各单位根据工作计划通过项目库申报系统将拟新增专项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对上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组织论证,在系统中排序后提交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专项类型包括:学科建设及科研类、办学条件改善类、信息化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类、国际交流与合作类、人才引进及师资队伍建设类等。

二、相关问题说明

(一)按照“先项目、后预算”的原则,只有纳入学校备选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才能安排年度预算资金。

(二)根据项目库清理的相关要求,以前年度项目库中暂无资金安排的项目,不再滚动进入2026年项目库,项目单位仍有申报需求的需重新申报。

(三)申报专项项目预算金额一般为50万元以上,各申报单位需要将同类、小额项目合并申报。

(四)备选项目库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报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务必保证申报书填报质量,确保拟申报项目有充分的立项依据,具体的支出内容,详细的支出计划,合理的绩效目标,成熟的实施方案。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安排

2026年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单位申报人登录财务平台,点击“项目库申报”模块完成填报。部门负责人在审批系统审核后,于9月25日在平台上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论证排序后于9月30日提交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审核,同时填写预算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1),由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至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计划管理科。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工作,主动向分管校领导请示、汇报,充分考虑2026年工作安排,加强部门间协调和经费统筹,合理配置资源,做实做细预算。

(二)若项目申报过程中有其他问题,请联系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计划管理科,电话:0373-3029284。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发展规划部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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