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举办2025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5-10-31 来源:党委组织部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学校党校工作安排,决定举办2025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被党组织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

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且成绩合格;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期满1年;

经所在党组织考察,经会议研究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党委组织部

承办单位:峻极书院党委

三、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本期培训包括校级集中培训、院级组织培训及结业考试,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校级培训原则上采取线下方式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院级培训由各分党校负责组织,应包含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实践教学、分组研讨、主题分享、联系人谈心谈话等内容,累计不少于16学时。各单位须组织学员至少开展1次分组讨论、1次公益实践活动或红色教育实践,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结业考试为书面测试。

四、培训内容

1.党的创新理论教育: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2.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增强历史自觉与历史自信。

3.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4.其他内容:各分党校可结合实际,适当补充教学内容,突出针对性、实效性。

五、结业考核

校级集中培训结束后,各分党校负责本单位学员的考核与结业鉴定工作。考核成绩包括理论测试成绩(占50%)、分组研讨表现(占20%)、培训心得体会(占20%)及培训考勤情况(占10%)。学员累计请假时间超6学时,或出现无故缺勤者,取消当期培训资格。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培训前报送材料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11月7日前,将《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及教学安排(联合培训请在邮件中注明)电子版发至邮箱zzbzzk@xxmu.edu.cn、2205626050@qq.com。

(二)培训后报送材料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11月2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的学员签到表。

分组研讨总结的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学员培训心得的电子版。

《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登记表》(附件2)、《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成绩单》(附件3)的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

纸质材料请报送至峻极书院8110办公室。

联系人:廖望、张姗,联系电话:3029689

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2205626050@qq.com。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李常艳,联系电话:3831311。



党委组织部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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