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现就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办理途径
因涉及个人收入申报及个税专项扣除等个性化数据及承诺,请自行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进行办理,详细操作指南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t17GskwSiVgOim984aH8mQ
如有疑问,请联系3029284。
三、特别提醒
为了不因漏税影响个人征信,建议每位教职工都进行年度汇算。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