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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

根据《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认可办法》(豫卫教﹝200206号)的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和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核定,2018年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通过14项;同时,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713号),2018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6项。现将2018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4项)及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6项)(附件1)下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为加强我校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遵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有效防范、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认真执行,并采取措施确保申办单位按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及总结材料。

二、各项目申办单位要严格遵照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不得借用公布项目的名称举办其他内容的活动;举办项目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项目举办过程须规范、守法,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质量,并规范发放学分证书;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如违反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在招收学员时,应按照“专业对口、按需施教”的原则,只限于招收本学科或与本学科密切相关学科的学员,原则上不得跨学科招收学员。

三、各项目申办单位严格依照所授学分(3小时授予1分)安排教学时数和教学内容,不得随意压缩教学时数。

四、各项目申办单位在项目举办前15天将办班申请、通知、日程、专家简介等相关资料上报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邮箱(749292516@qq.com)进行报备。办班结束后一周内,须及时将会场相关照片视频(显示会议条幅和学员全景)电子版和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2)、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签到表(附件3)、项目使用教材、考试试题等纸质版上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和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存档,未按要求上报上述资料的项目将取消下一年该申办单位同专业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五、各项目申办单位应主动接受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和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监管,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2018年我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项目负责人根据情节取消其13年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格并通报批评。   

六、正在接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职医师,视为完成全年继续教育学分。

新乡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联系电话:0371-3831053

附件1:2018年省级及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xlsx

附件2:河南省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doc

附件3: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签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