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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历认证相关事宜的通知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南路交叉口)
邮政编码:450016
咨询电话:0371-65796015,0371-65795371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邮箱:hnxlrz@163.com

 二、认证项目:

八十年代以后的国内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都能受理。认证范围为: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网络教育毕业证书;军队院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

三、认证申请材料

需要提交的材料总类为:

① 写完整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点击下载)[http://www.hnbys.gov.cn/xlrz/xlrzsqb.doc],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院校档案馆提供的加盖学校红章的毕业院校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录取审批表不受理缩印件)。

③毕业院校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红章的学籍证明,证明需留下院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④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红章(包括封面,内容页3页)。

⑤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按学历证书类型区分,认证所需材料为:

(一)认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1.毕业时间在1991年之前(包括1991年)的普通全日制证书提供:①②③。

2.毕业时间在1991年之后的普通全日制证书提供:①。如受理后教育部通知提供补充材料,在提供材料①的基础上,会电话或短信通知提供:②③。

(二)认证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1.入学时间在1985年之前(包括1985年)成人毕业证书需提供:①③④。

2.入学时间在1986年及1986年之后,毕业时间在1991年之前(包括1991年)的成人毕业证书需提供:①②③。

3.毕业时间在1991年之后的成人毕业证书提供:①。如受理后教育部通知提供补充材料,在提供材料①的基础上,会电话或短信通知补充提供:②③。

4.成人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升本)的毕业证书,需对专科和本科同时申请学历认证,所需材料请根据证书情况按要求准备。

(三)认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2.卫星电视师范类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④或①⑤。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的毕业证书,需对专科和本科同时申请学历认证,所需材料请根据证书情况按要求准备。

(四)认证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五)认证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1.网络教育专科、高中起点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2.网络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升本)学历需对专科和本科同时申请学历认证,所需材料请根据证书情况按要求准备。

(六)认证军队院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军队院校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七)认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

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科毕业证书,需提供材料①。

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专升本毕业证书需对专科和本科同时申请学历认证,所需材料请根据证书情况按要求准备。

四、申请办理方式流程

五、学历认证时限

1.河南省内高校颁发的毕业证书认证时长一般为20个工作日(受理当天,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工作日)。

2.河南省外高校1991年后颁发的毕业证书认证时长一般为20个工作日左右,如遇证书信息与学校上报数据不符等特殊情况进入核查状态,则认证时间不做保证。

3.河南省外高校1991年以前颁发的毕业证书由于认证程序繁琐,无法确定出结果日期,请申请人慎重办理。

六、认证进度查询及领取方式

1.认证进度可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查询。

2.当查询学历认证完成后,选择认证结果自取者,凭学历认证发票原件领取认证结果。

3.当查询学历认证完成后,选择认证结果邮寄者,可通过 EMS号到邮局网站查询邮寄进度(http://www.ems.com.cn/)。

七、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1.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异议,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到认证办理地点提出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原件,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学籍证明(写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3.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份的自考办证明和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八、其他特别说明

1.申请学历认证必须持所需材料到本中心办理(可代办)。不接受传真件、邮寄件认证业务申请。

2.学历证书有任何涂改现象,中心不予受理其学历认证申请(证书涂改视为无效,需到毕业院校补换毕业证明书)。

3.请按照要求提供材料,材料提供不全不予受理。

4.如遇毕业证书遗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携带毕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特殊情况需要按照前述“所需材料”的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5.如遇毕业证书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符的,请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加盖红章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

6.如遇毕业证书姓名与身份证不符的,请提供带有曾用名的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

7.学历认证申请人如遇电话通知提交补充材料,请于接到通知起2个月内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提交材料。

 河南省内五个学历认证分理点

分理点办公地址 联系人 办公电话
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东门四楼教学科) 方老师 0376-6391906
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三楼学历认证部) 杨老师 0370-3226882
许昌学院招生就业处(校内C座一楼就业中心大厅) 庄老师 0374-2968817
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西校区科技楼一楼东门就业大厅) 马老师 0377-63513787
洛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综合科(校内一号楼205室) 翟老师 0379-65526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