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新乡医学院第二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校发[2017]46号)文件,按照工作安排,拟开展第二次岗位设置三、四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申报三、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为我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1.申报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在四级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且按照《关于开展岗位设置首次聘任工作的通知》(校发[2011]77号)(附件1)完成四级聘期任务。
2.申报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为2013年以来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二、业绩统计范围
1.申报人员仅填写符合《关于开展岗位设置首次聘任工作的通知》(校发[2011]77号)文件规定的相应岗位级别聘期任务的业绩。具体填报格式见附件3。
2.个人申报业绩应为2011年1月1日首次聘任以来所取得的业绩;2012年以来,职称晋升人员申报业绩应为职称变动聘任后取得的业绩。业绩统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三、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院(部)报名、资格初审 1月3日-4日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文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提交材料 1月5日-9日
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报送材料至师资科(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月10日-14日
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四)评审 1月15日-1月20日
组织专家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评审。
(五)公示 1月21日—31日
公示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四、材料报送
1.各单位汇总申报人员报名信息,填写《第二次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加盖院部公章,一式三份,A4纸打印),于1月5日16:00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21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zike@163.com。
2.申报人员按照《各单位报送业绩时间安排》(附件4),报送以下材料:
(1)认真填写《新乡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评审简表》(附件3,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
(2)提供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装订成册(按简表顺序排列,加封皮、目录),留存备案不予退回。
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潘楠 袁帅 暴风 3029007
附件:
1.关于开展岗位设置首次聘用工作的通知(校发77号).doc
2.第二次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xls
3.新乡医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评审简表.doc
4.各单位报送业绩材料时间安排.doc
人事处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