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保卫处:关于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14 来源:保卫处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夏季来临,进入用电高峰,各类致灾因素明显增多,火灾风险剧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教办安全〔2018〕363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办〔2018〕416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校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保障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校领导的指示,结合我校的实际,现将火灾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办公及生活中使用电器时,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或电源,不得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严禁使用三无产品或不合格电器。

二、工作中要注意用电安全,离开房间切记关闭各种电器设备电源;宿舍管理部门要教育学生离开宿舍时关闭电脑等电器;手机电池等蓄电池充电时,切实做到人走断电。

三、室内物品要摆放整齐,不能在配电设施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及其它杂物。

四、各单位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用电与防火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五、各部门需新增用电设备时,务必请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专业电工对电源线路进行检测和安装,确保电源电线不会超负荷运作。

六、使用蚊香时,要放在金属支架上,并将支架置于不燃烧的器皿内,不要靠近蚊帐、被单、衣服等可燃物,与家具、床铺保持一定的距离。

七、消防通道是消防救援的生命通道,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八、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全体师生员工要注意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观念,确保校园安全与自身安全。

夏季来临,进入用电高峰期,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如发生火灾事故,将按照相关法规的责任划分予以追责。

新乡医学院防火委员会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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