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人事处:关于开展第二次岗位设置五、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14 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新乡医学院第二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校发[2017]46号)文件,按照工作安排,拟开展第二次岗位设置五、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五、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为我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1.申报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分别在六级、七级岗位聘任满三年及以上,且按照《关于开展岗位设置首次聘任工作的通知》(校发[2011]77号,附件1)完成相应级别的聘期任务。

2.申报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为2013年以来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二、申报安排

1.个人填写申报表

申报人员按照《关于开展岗位设置首次聘任工作的通知》(校发[2011]77号)文件规定现聘岗位级别聘期任务,如实准确填写《五、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附件二),院部汇总并填写《第二次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三)。

个人业绩应为2011年1月1日首次聘任以来所取得的业绩;2012年以来职称晋升人员申报业绩应为职称变动聘任后取得的业绩。业绩统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2.所在单位审核

各单位根据申报表中填写的业绩情况核对原始材料,在确认无误后汇总本单位人员报名情况,院部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

3.提交材料

各单位汇总申报表,于6月20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hizike@163.com.学校复核业绩时将收取个人原始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人员范围及业绩条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报名,避免虚报、漏报的情况。如有漏报责任自负,如实填写申报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四、联系人及电话

潘楠 暴风 3029007

附件:

关于开展岗位设置首次聘用工作的通知(校发77号).doc

五、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doc

第二次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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