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校长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06 来源:校长办公室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巩固学校安全生产活动成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夯实安全基础,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学校安全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稳定隐患,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解决隐患突出问题;推进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安全稳定责任制落实,完善安全稳定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稳定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学校安全稳定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检查治理内容

(一)校舍安全管理

1.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高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二)食品饮水安全与卫生防疫管理

2.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三)校车安全管理

3.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4.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四)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5.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6.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7.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反恐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治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

9.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0.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方法步骤

本次治理分三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学校工作组检查(7月5日前)

7月5日前,各单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含学校督查简报【2018】第二期中安全生产台账已完成或正在推进事项,已完成的需报送逐一销号,未按期完成的需明确进展和最晚完成时间)进行认真自查整改。对本单位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于7月5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交校长办公室督查科(办公楼221房间),同时报送电子版。

7月5日前,学校工作组分组检查。由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各工作组长(各工作组职责详见附件2)带队对学校相应部位和范围进行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需学校解决事项汇总并提出整改方案,于7月5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交校长办公室督查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交叉督查、重点抽查(7月5日-7月9日)

由学校各副校长根据情况确定时间带队(检查路线及人员安排详见附件1)进行重点检查和回头看(含学校督查简报【2018】第二期中安全生产台账已完成或正在推进事项)。7月10日下午17:00前,各召集人负责将检查情况及整改方案以书面材料形式送交校长办公室督查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全面整改、巩固治理成果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整改方案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各工作组按照职责范围赴相关区域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和“再检查”;校领导带队对检查治理过程中薄弱领域抽查;确保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夯实安全责任。各单位一把手作为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为“一岗双责”责任人,都要切实承担起保障安全、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检查治理期间,对于失职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责任。

(二)狠抓隐患整改,巩固深化安全检查成果。坚持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各单位要在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排查情况,以排查清单为重点,积极整改,堵塞漏洞;各检查组要认真组织检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隐患排查清单和整改结果应有主要负责人或各工作组长签字确认。

(三)强化督查落实,加强信息报送。检查治理工作期间,实行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和各工作组或召集单位未按期、按要求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台账(详见附件3)的将予以通报;各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情况将通过学校督查简报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校长办公室联系人:马巧双 联系电话:3029489

手机:13782512350邮箱yzbgs@xxmu.edu.cn

附件1:新乡医学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组及路线安排.doc

附件2:新乡医学院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职责.doc

附件3:新乡医学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台账.doc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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