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18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布置会议精神,为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我校《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2018/2019学年初)》(以下简称《高基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是经济社会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认识教育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重要手段,是对教育进行评价、实施有效管理和深入开展教育研究的基础工作。《高基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而制定的法定报表,是教育部核定高校办学条件和办学能力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学校重要项目的申报和财政经费的拨付,更是学校事业发展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依法如实填报,做到实事求是、数据全面、精细准确。
(二)各有关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统计原始台账、记录等,杜绝修改、篡改、伪造、编造虚假的统计支撑资料,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三)各有关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为统计数据质量监测第一责任人,统计人员为具体责任人,要严把数据质量,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特别是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任务安排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18年新乡医学院《高基报表》填报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要求,认真填报数据。
三、注意事项
(一)《高基报表》填报说明中对每张报表涉及的指标均有明确的指标解释,请统计人员在填报前认真阅读2018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指标解读》(见附件2),并按照指标解释的内涵,准确、完整地填报。
(二)统计时间说明
1.2018年《高基报表》统计时期: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2.2018年《高基报表》统计时点: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即2018年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三)各部门所填报内容务必与上一年度数据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对主要指标数据增、减比例在20%左右的,需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
(四)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处、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数据较多、表间关系较复杂的部门需在中国教育统计网页(http://www.stats.edu.cn)下载安装统软件,通过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并进行相应的校验,无误后方可上报。请各统计员关注中国教育统计网页通知并及时更新软件系统。
四、提交要求
(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本次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10月20日前将统计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和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至发展规划处综合规划科(办公楼416室)。
(二)数据填报过程中,各部门须按照填报要求必须使用“2018年《高基报表》数据上报模板(excel版)”(见附件3)。
联系人:郭兆红
联系电话:0373-3831396
电子邮箱:fzghc@xxmu.edu.cn
附件1:2018年新乡医学院《高基报表》填报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2: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高等教育报表指标解释.docx
附件3:2018《高基表》数据上报模板.xlsx
发展规划处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