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2018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41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对象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推荐人选应为学校及附属医院在编在岗人员。
(二)推荐对象
首先从符合条件的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中推荐人选,选拔的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在各自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
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推荐。
(三)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名额为5名(含附属医院3名),基础医学院限报2人,其余各院(部)限报1人。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应分别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和世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申报人为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
若申报人为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则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2篇以上;
6.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7.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三)申报人非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
若申报人非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近五年同时取得下列两项业绩,可不占各院部指标直接申报: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含NSFC-河南省联合基金);
2.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CI收录(一区1篇或二区累计3篇以上)。
三、推荐材料
此次申报工作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进行,实行无纸化申报。电子数据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http://expert.hnzjgl.gov.cn报送。《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请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zjgl. gov.cn查阅。
申报账号获取:请各单位统计好意向申报人后跟师资科联系获取。
四、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务于2018年10月15日17:00前通过系统上报完毕。
联系人:潘楠 袁帅 暴风
联系电话:3029007
人 事 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