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关于评选2019年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19-03-08 来源: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年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实际,现对我校2019年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9年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严格按照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取小数点前整数)评选。毕业生总数不足50人的学院可评选一人。各单位需同时报送一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所学课程未出现过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四、评选程序

学院评选及公示:3月11日——3月17日,学院组织评选,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应不少于3天),公示方式及地点报送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备案。

材料报送:《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附件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数据库结构》(附件4);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以上材料请于2019年3月18日前报送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51111293@qq.com,联系人:张琳,联系电话:3029072。

学校公示时间:3月19日至3月25日

五、评选要求

毕业生评优工作事关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事关学生的安全稳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程序,广泛宣传,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防止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发生,确保评优工作质量。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x

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docx

附件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4: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visual foxpro)数据库结构.docx

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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