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教务处:关于开展教育大会“榜样新医”风采展示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9-03-19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意见》《新乡医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在中国共产党新乡医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等相关要求,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将本科人才培养和本科教育质量放在学校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培养一流本科生作为学校发展的坚定目标和不懈追求,学校将召开教育大会,为积极做好大会筹备工作,决定评选“榜样新医”部门和个人,并拟在教育大会上进行风采展示,现就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潜心立德树人 全面振兴本科教育”为主题,旨在通过展示新医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积极向上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开启全面振兴本科教育的新征程。评选出“榜样院部”、“榜样院长/主任”、“榜样基层教学组织”、“榜样教务工作者”,以表彰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为学校教育教学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二、评选范围

1.榜样院部

(1)对教学工作高度重视,教学管理认真规范,教学保障体系健全,在学校各项教学检查中表现良好以上(评选时限为近3年)。

(2)注重团队建设,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乐于奉献、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队伍。

(3)教学氛围浓厚,教学风气良好,爱岗敬业,团结进取,不断创新。

(4)近3年无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记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5)圆满完成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监考等考务工作;按要求完成每学期教学任务的审核和报送,教学运行良好,完成考试成绩等教学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及学校下达的其他教学任务。

(6)近3年期中教学检查综合排名在前三分之一者。

2.榜样院长/主任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管理育人职责,纪律严明、乐于奉献。

(2)熟悉掌握国家教育教学政策法规、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及规定,重视教学管理研究,善于总结管理经验,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教学管理工作严谨、严格,能够认真、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及时准确地处理教学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工作积极、主动、有条不紊。

(4)在工作中做到坚持原则,优质服务,秉公办事,管理育人,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

(5)在本院部担任院长(主任)或连续负责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

3.榜样基层教学组织

(1)对教学工作高度重视,教学管理认真规范,教学保障体系健全,在学校、所在院部各项教学检查中表现优秀。

(2)教学氛围浓厚,教学风气良好,爱岗敬业,团结进取,不断创新,无教学差错/教学事故记录,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3)圆满完成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监考等考务工作;按要求完成每学期教学任务的审核和报送,教学运行良好,完成考试成绩等教学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及学校下达的其他教学任务。

(4)曾在省级/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学校教学奖励中被评为先进集体。

4.榜样教务工作者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2)熟悉掌握国家教育教学政策法规、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及规定,重视教学管理研究,善于总结管理经验,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工作认真负责、执行力强,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创新意识,教学材料管理规范。

(4)按要求完成每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和部署,教学运行良好,在各项教学检查中表现突出,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教学工作。

(5)在教务管理工作岗位上工作4年(含4年)以上。兢兢业业在教学管理工作岗位工作8年以上者优先推荐。

三、评选程序

个人或集体需填报参评申请表(见附件),并于3月26日前提交至教务处综合科,电话3029248,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组织评选。

四、风采展示

在学校教育大会风采展示环节,多媒体播放先进事迹,获奖者上台领奖。

附件:新乡医学院“榜样新医”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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